社保异地转移需要什么手续
社保异地转移,需要先到社保局提出申请,拿到相关资料到新的参保地社保局提出,审批通过就完成转移手续。具体流传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社保卡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社保卡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保卡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社保卡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社保卡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社保卡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提醒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保异地转移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异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或就业《劳动合同》。
4、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5、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则需递交《委托书》,注明本人与被委托人的关系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等自然情况,要求本人签字、按手印。
6、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养老保险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