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领导挽留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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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员工要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对方协商,通过调整工资、工作内容等方式挽留劳动者。 劳动者辞职属于法定的权利。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提前3天通知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扣押劳动者相关证件等方式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非法扣押劳动者证件,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相应的赔偿。
法律客观: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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