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加镇的政区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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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清朝雍正五年,富加属仁寿夏安乡第三甲。宣统自治期间,仁寿分九镇八乡,属富加乡。
民国一至二十三年实行区团保制,属富加区团保。
民国二十四至二十八年实行联保制,属富加联保的东联保和西联保一部份。
民国二十九年至三十八年实行乡保制(乡下分保,保下分甲),富加乡单独建制,乡公所设在富加镇。
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富加解放,一九五零年富加乡人民政府成立。
一九五三年建立富加镇人民政府。
人民公社在一九六二年又命名为富加人民公社,一九八四年更名为富加乡人民政府。同年,经省政府[1984]104号文件批准建立富加镇人民政府,实行镇管村。
一九九二年撤乡并镇,将新付乡9村95个经济社整体并入富加。
二〇〇五年体制改革,又将五福乡、花房乡整体并入富加镇构成现有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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