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备考:报关委托书填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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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企业注册编号。此栏为必填项。应根据该栏在报关委托书中的不同位置分别填写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10位数企业注册编码。
单位名称: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中文或英文单位名称。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联系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负责此项事务的联系人,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联系人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单位地址: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所在的地址,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单位地址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法定代表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的法人,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为准。 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联系电话: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负责此项事务的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为准。 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证件号: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所对应的证件编号,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所对应的证件编号为准。 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证件类别:
指可有效证明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的证件类别,如:身份证、工作证。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为准。 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是否代缴税费:
指委托方是否委托被委托方代理缴纳税费。此栏只需填写“是”或“否”。如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不包含报关单申报业务时,此栏不可填写。
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1、如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时,此栏填写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名及航次,或载货清单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以及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进出保税区的,填报保税区名称;进出保税仓库的,填报保税仓库名称。
8)、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指已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在此指所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登记手册》。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并涉及加工贸易的,此栏填写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12位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12位编号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B为来料加工手册;C为进料加工手册。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登记手册》的,本栏为空。
加工区备案清单:
指进\出口加工区备案清单。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并涉及加工区备案清单的,此栏填写加工区备案清单的编号。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加工区备案清单的,本栏为空。
征免税证明: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并涉及《征免税证明》的,此栏填写《征免税证明》的编号。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征免税证明》的,本栏为空。
装箱清单份数编号:
本栏分别在“□”内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进\\出口装箱清单的份数和在“编号”后填写这些进\\出口装箱清单的编号,包括这些进\\出口发票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进\\出口装箱清单的,本栏为空。
发票份数及编号:
本栏分别在“□”内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进\出口发票的份数和在“编号”后填写这些进\出口发票的编号,包括这些进\出口发票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进\出口合同(协议)的,本栏为空。
发票份数及编号:
本栏分别在“□”内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进\出口发票的份数和在“编号”后填写这些进\出口发票的编号,包括这些进\出口发票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进\出口合同(协议)的,本栏为空。
合同份数及编号:
本栏分别在“□”内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进\出口合同(协议)的份数和在“编号”后填写这些合同的编号,包括这些进\出口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进\出口合同(协议)的,本栏为空。
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此栏填写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应输入提单或运单的编号,提运单号必须与舱单系统录入的提运单号完全一致(包括数码、英文大小写、符号、空格等)。一份报关单只允许输入一个提运单号,如遇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则分单填报。 江海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但不涉及转关运输的,此栏必填。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汽车运输、邮政运输、无实际进\出口境的,或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是转关运输提前申报的,本栏为空。
报关单编号:
指报关委托书对应的进\出口报关单的统一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此栏填写在报关单申报子系统中已上载的进\出口报关单的统一编号。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本栏为空。
委托书编号:
此栏为只读项。18位数代码,暂存时系统自动填写,“Z”表示该报关单暂存后未上载,上载后,系统会自动将“Z”转换为数字“0”。
备注:
必须正确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所有商品的名称。
可以选择填写以下内容:
1)、委托多个公司代理报关的,在此应详细说明此份委托书委托报关的货物特征或合同的相应条款;
2)、一份委托书授权代理报关的货物有超过三份征免税证明(或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区备案清单号)的,在此填写其余的海关备案号;
3)、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
其余单据:
填写除上述单据以外的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其它单据。包括这些单据的名称全称和编号。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企业注册编号。此栏为必填项。应根据该栏在报关委托书中的不同位置分别填写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10位数企业注册编码。
单位名称: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中文或英文单位名称。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联系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负责此项事务的联系人,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联系人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单位地址: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所在的地址,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单位地址为准。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法定代表人: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的法人,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为准。 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联系电话: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负责此项事务的联系人的联系电话,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为准。 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证件号:
指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所对应的证件编号,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所对应的证件编号为准。 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证件类别:
指可有效证明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的证件类别,如:身份证、工作证。在此以委托单位/被委托单位在海关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的证件类别为准。 此栏为只读项。委托书上载成功后,由系统根据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登记编号/被委托单位的海关注册编号自动填写。
是否代缴税费:
指委托方是否委托被委托方代理缴纳税费。此栏只需填写“是”或“否”。如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不包含报关单申报业务时,此栏不可填写。
运输工具名称:
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1、如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时,此栏填写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船名及航次,或载货清单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为监管簿编号;
2)、汽车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牌号;
3)、铁路运输填报车次或车厢号,以及进出境日期;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
5)、邮政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进口转关运输填报转关标志“@”+转关运输申报单编号;出口转关运输只需填报转关运输标志“@”;
7)、进出保税区的,填报保税区名称;进出保税仓库的,填报保税仓库名称。
8)、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管道、驮畜等。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或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指已在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在此指所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登记手册》。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并涉及加工贸易的,此栏填写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12位编号。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12位编号中,第1位是标记代码:B为来料加工手册;C为进料加工手册。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登记手册》的,本栏为空。
加工区备案清单:
指进\出口加工区备案清单。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并涉及加工区备案清单的,此栏填写加工区备案清单的编号。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加工区备案清单的,本栏为空。
征免税证明: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并涉及《征免税证明》的,此栏填写《征免税证明》的编号。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征免税证明》的,本栏为空。
装箱清单份数编号:
本栏分别在“□”内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进\\出口装箱清单的份数和在“编号”后填写这些进\\出口装箱清单的编号,包括这些进\\出口发票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进\\出口装箱清单的,本栏为空。
发票份数及编号:
本栏分别在“□”内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进\出口发票的份数和在“编号”后填写这些进\出口发票的编号,包括这些进\出口发票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进\出口合同(协议)的,本栏为空。
发票份数及编号:
本栏分别在“□”内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进\出口发票的份数和在“编号”后填写这些进\出口发票的编号,包括这些进\出口发票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进\出口合同(协议)的,本栏为空。
合同份数及编号:
本栏分别在“□”内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进\出口合同(协议)的份数和在“编号”后填写这些合同的编号,包括这些进\出口合同(协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委托的报关业务不涉及进\出口合同(协议)的,本栏为空。
提运单号:
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此栏填写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应输入提单或运单的编号,提运单号必须与舱单系统录入的提运单号完全一致(包括数码、英文大小写、符号、空格等)。一份报关单只允许输入一个提运单号,如遇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则分单填报。 江海运输、铁路运输、航空运输,但不涉及转关运输的,此栏必填。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 或汽车运输、邮政运输、无实际进\出口境的,或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是转关运输提前申报的,本栏为空。
报关单编号:
指报关委托书对应的进\出口报关单的统一编号。
1)、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审核申报和申报业务中的一项或两项的,此栏填写在报关单申报子系统中已上载的进\出口报关单的统一编号。
2)、委托方委托被委托方办理的报关业务中包含报关单录入业务的,本栏为空。
委托书编号:
此栏为只读项。18位数代码,暂存时系统自动填写,“Z”表示该报关单暂存后未上载,上载后,系统会自动将“Z”转换为数字“0”。
备注:
必须正确填写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所有商品的名称。
可以选择填写以下内容:
1)、委托多个公司代理报关的,在此应详细说明此份委托书委托报关的货物特征或合同的相应条款;
2)、一份委托书授权代理报关的货物有超过三份征免税证明(或加工贸易手册或加工区备案清单号)的,在此填写其余的海关备案号;
3)、其他需要声明的事项;
其余单据:
填写除上述单据以外的委托的报关业务涉及的其它单据。包括这些单据的名称全称和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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