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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会的属性,照基督教的道理,原来乃以之归属于无形的教会,以之为一种机体,其次才归于有形的教会,以之为一种外在的制度。可是,罗马天主教,却以之属于他们「教职阶级制度」的机构。基督教说教会乃有三种属性,一为合一性,二为神圣性,三为普世性,天主教却又加一种。兹分论之:
甲 教会的合一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罗马天主教通常仅认照「教职阶级组织」的ecclesia才算是教会。教会的合一性乃由世界各国教会普世性的机构自己彰显出来。她真正的中心,并不是在信徒,而乃在「教职阶级组织」及其集中的小圈子里面。其下层的乃为低级教士、神父,和其他下级职员;其上则为主教较小的圈子,再上则为大主教更小的圈子,最上乃为红衣主教(或教廷内阁员)最小的圈子——而由教皇覆盖其整个「金字塔」顶,作天主教会有形的元首,对他属下乃有绝对管辖之权。
二、基督教的概念
基督教强调教会的合一,根本并非外形的,而乃为一种内在的属灵的特质。此乃为主耶稣基督奥秘身体的合一,而以所有信徒为成员。这个身体,乃由一个元首,主耶稣基督所统制;他也是教会的君王;教会乃从一个灵——基督的灵得到生命。合一的含义,乃谓凡是属于教会的,乃有同一的信仰,由共同的慈绳爱束把信徒凝结在一起,且对将来乃同有一个荣耀的前途与盼望。这个内在的合一,也在信徒的行为上从外面表现出来,他们一同公开敬拜一位在基督里的上帝,参加同一个圣餐。毫无可疑的,圣经明白晓谕我们,无论在无形的或有形的教会,乃都是合一的。诚如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至三十一节说:「……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其含意就是指教会的合一。复次,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十六节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连于元首基督……」保罗所讲的,乃为注重教会的合一;他也显然有有形的教会在他心里,因为他提到教会各种职位的名称。由于教会的合一,所以他劝勉大家,「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得快乐。」他又勉励地方教会要供应彼此的需要。
罗马天主教对于教会的合一,乃是尊重他们「教职阶级组织」的有形教会的合一。改教运动者和罗马天主教分裂以后,并未否认有形的教会的合一,而却加以维护。可是他们却不见在「教职阶级组织」里面有真正的合一。维系教会合一的,非在外形的组织,而乃在传扬纯正福音的真道,以及正确的行圣餐礼。此乃与比利时信条所说的相符。该信条又说:「我们相信一个圣而公之教会,乃是真正信徒的圣会,一同盼望在主耶稣基督里的救恩,由他的宝血洗净罪恶,藉着圣灵成圣而膏抹。」真正教会的特征,乃为:「传讲福音的真理;遵照主耶稣基督所制定的方式,施行各种圣礼;执行纪律,惩罚罪行;总之,凡事都要遵照上帝圣洁的道而行;否则就要坚拒,毫不徇情;尊重主耶稣基督是教会唯一的元首。由是就可确知真正的教会,而无人可有权自行与他分离。」在改教运动以后,改正宗神学家也传讲有形教会合一的道理;而苏格兰神学家对此尤加重视。华格氏(Walker)说:「基督的教会只有为着暂时方便的理由,彼此有分开的组织,否则乃为苏格兰神学家所绝对不能容忍的。」在荷兰,由于教会的多形化,教会合一论,曾湮没一时。教会之所以分化,乃由两种原因,一则由于地区和方言之不同。此则无碍于合一。一则由于教义的偏差以及圣礼之妄用。前者乃由于上帝护理的引导,后者乃由于罪恶的影响,以致心地昏黑,昧于真道;或则由于心地刚硬,作私意斗争,教会对此应当为真道竭力争辩,加以克服。但是一个无形的教会乃无需一定要藉一个单一的组织把他表现出来。且事实证明,把所有教会联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庞大的外形的组织,并不会产生好的结果,仅是一种拘泥虚套的外表主义、礼仪主义和律法主义。复次,倘使由于上帝护理引导的多形性的教会,此乃基督教的本质,而又合乎变异法(Law of differentiation)的道理,照这个法则,一个机体在他发展的时候,就从同种的(Homogeneous)变成异种的(Heterogeneous)。因是,教会的机体固有的丰富,很可能在其多形性中比在一个单一的外在组织里有更美善与更丰富的表现。但这又并非说:教会不应当努力求其更臻于合一的境界。现在且有一种强大的教会联合运动。他们大声疾呼,奔走呼号,但倘无内在的合一,此乃舍本逐末,恐将劳而无功。至若为求合一,妥协迁就,牺牲真理,则尤不合圣经的教训;虽或可获工作上一时的功效,却于灵性上不能得到实益,此乃得不偿失。巴尔德氏(Karl Barth)说:「关于教会合一的问题,和关于主耶稣基督的问题,乃是相同的。合一的祝福,不能和赐福的主耶稣基督分开。因为在他里面,有祝福之渊源和真实,此乃藉着他的话和灵,使我们得着启示,而又藉着我们的信心,成为我们的真实。」
乙 教会的神圣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罗马天主教关于教会神圣的概念根本也是外在的。这不是藉着圣灵成圣的奇工,使教会成员有内在的圣洁;而乃把教会外表神圣的礼仪放在首要的地位。照第范神父(Father Devine)之见,教会第一要先神圣,这才可以「在她的教义上,在她的道德观念上,在她敬拜上,在她的纪律上」,「都是清洁,无可指摘,……这才可胜任除去罪孽邪恶,且能助长崇高的德性。」第哈比神父(Father Deharbe)也说:「教会是神圣的,因为教会里常有圣徒,他们的神圣,乃由上帝用神迹和特殊超凡的恩典,予以证实。」
二、基督教的概念
可是基督教关于教会神圣性的概念,乃和天主教完全异趣。他们一反宗教的主观主义,而乃从一种客观的意义来讲。教会绝对神圣,这乃完全从主耶稣基督来讲,由于他救赎的恩功,义的代替不义的,因他中保性的义,使教会在上帝面前,算为神圣。在相对意义上,也认为是主观的神圣,此乃谓在其生命内在的性能上,乃真是神圣的,且要臻于完全神圣的境界。因此她乃称为圣徒的团体。神圣一义,首先乃为内心的(inner man),但也在其生活上,形之于外。职是之故,神圣也归属于有形的教会。教会的神圣,其意乃指,要与世界分开,全心皈向上帝,为上帝所用。而在伦理的意义上,又要和主耶稣基督有神圣的交契。有形的地方教会乃由信徒和他们的子孙所构成,则所有不信的和邪恶的分子,自当加以排除,这才能成为真正的圣徒的教会。
丙 教会的普世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罗马天主教把教会的普世性(Catholicity)归属他们,似乎只有他们才有权称为普世教会,故天主教又称为公教会(Catholic Church)。像其他教会的属性一样,他们把普世性应用到他们的有形组织上面。并且他们还认为唯独天主教会乃为真正有普世性的教会。他们自称这乃是因为他们的教会乃遍满普世天下,且能适应各种国家和各种政府的制度,又因他们乃从最初即已存在,其他的教派盛衰无常,但是他们的教会乃始终有其「臣民」与忠心的「儿女」。这乃是因为他们乃有完善的真理与恩典,且要把真理与恩典传给普世人类,又因他们会友的总数乃超过一切分裂的宗派之总和。
二、基督教的概念
基督教乃把普世性主要的归属于无形的教会,无形教会的普世性乃远较一切现存的有形的组织,更为真实,天主教也不能与之相比。他们不满罗马天主教妄自尊大的态度,把这个属性拿来为他们的「教职阶级制的组织」所用,而把其他教会一概排除。基督教坚决主张,无形教会在根本上乃是真正普世教会,因为她乃包含普天之下无论任何时期的信徒在内,没有一个人除外;又因她乃有福音传到的世界各国教会的会友;复因她乃对于世人整个生活无论在那方面都有统御的感力,所以乃有普世性。其次,他们又把普世性归属于有形的教会。我们在上文讲论有形教会合一性的时候,已经显明看到改教者和改正宗信条已经表明他们对普世有形教会的信仰;而这个信仰,荷兰、苏格兰和美国改正宗神学家又一再加以表达。但是,我们又不能否认,现在这个学说,乃发生许多难题,尚待加以解答。这一个普世性的有形教会究竟何在,乃不易确切指出。除此以外,还有如下各种问题:(1)对于宗派主义,是否应照范大克氏(Dr.Henry Van Dvke)的主张,要加以完全驳斥?(2)这是否指某一种宗派是真教会,而其他宗派则乃属虚妄?(3)从那一点可以决定某一个地方教会或宗派不再构成一个有形教会整体的一部分?(4)有形教会的合一是否必需只有一个单独的制度或组织?这些问题,尚待作更深入的研讨。
甲 教会的合一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罗马天主教通常仅认照「教职阶级组织」的ecclesia才算是教会。教会的合一性乃由世界各国教会普世性的机构自己彰显出来。她真正的中心,并不是在信徒,而乃在「教职阶级组织」及其集中的小圈子里面。其下层的乃为低级教士、神父,和其他下级职员;其上则为主教较小的圈子,再上则为大主教更小的圈子,最上乃为红衣主教(或教廷内阁员)最小的圈子——而由教皇覆盖其整个「金字塔」顶,作天主教会有形的元首,对他属下乃有绝对管辖之权。
二、基督教的概念
基督教强调教会的合一,根本并非外形的,而乃为一种内在的属灵的特质。此乃为主耶稣基督奥秘身体的合一,而以所有信徒为成员。这个身体,乃由一个元首,主耶稣基督所统制;他也是教会的君王;教会乃从一个灵——基督的灵得到生命。合一的含义,乃谓凡是属于教会的,乃有同一的信仰,由共同的慈绳爱束把信徒凝结在一起,且对将来乃同有一个荣耀的前途与盼望。这个内在的合一,也在信徒的行为上从外面表现出来,他们一同公开敬拜一位在基督里的上帝,参加同一个圣餐。毫无可疑的,圣经明白晓谕我们,无论在无形的或有形的教会,乃都是合一的。诚如哥林多前书十二章十二至三十一节说:「……肢体虽多,仍是一个身子;基督也是这样。我们不拘是犹太人,是希利尼人,是为奴的,是自主的,都从一位圣灵受浸,成了一个身体。……」其含意就是指教会的合一。复次,使徒保罗在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十六节说:「身体只有一个,圣灵只有一个,正如你们蒙召,同有一个指望。一主,一信,一浸,一神,就是众人的父,超乎众人之上,贯乎众人之中,也住在众人之内。……他所赐的,有使徒,有先知,有传福音的,有牧师和教师;为要成全圣徒,各尽其职,建立基督的身体,直到我们众人在真道上同归于一,认识神的儿子,得以长大成人,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连于元首基督……」保罗所讲的,乃为注重教会的合一;他也显然有有形的教会在他心里,因为他提到教会各种职位的名称。由于教会的合一,所以他劝勉大家,「总要肢体彼此相顾;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得快乐。」他又勉励地方教会要供应彼此的需要。
罗马天主教对于教会的合一,乃是尊重他们「教职阶级组织」的有形教会的合一。改教运动者和罗马天主教分裂以后,并未否认有形的教会的合一,而却加以维护。可是他们却不见在「教职阶级组织」里面有真正的合一。维系教会合一的,非在外形的组织,而乃在传扬纯正福音的真道,以及正确的行圣餐礼。此乃与比利时信条所说的相符。该信条又说:「我们相信一个圣而公之教会,乃是真正信徒的圣会,一同盼望在主耶稣基督里的救恩,由他的宝血洗净罪恶,藉着圣灵成圣而膏抹。」真正教会的特征,乃为:「传讲福音的真理;遵照主耶稣基督所制定的方式,施行各种圣礼;执行纪律,惩罚罪行;总之,凡事都要遵照上帝圣洁的道而行;否则就要坚拒,毫不徇情;尊重主耶稣基督是教会唯一的元首。由是就可确知真正的教会,而无人可有权自行与他分离。」在改教运动以后,改正宗神学家也传讲有形教会合一的道理;而苏格兰神学家对此尤加重视。华格氏(Walker)说:「基督的教会只有为着暂时方便的理由,彼此有分开的组织,否则乃为苏格兰神学家所绝对不能容忍的。」在荷兰,由于教会的多形化,教会合一论,曾湮没一时。教会之所以分化,乃由两种原因,一则由于地区和方言之不同。此则无碍于合一。一则由于教义的偏差以及圣礼之妄用。前者乃由于上帝护理的引导,后者乃由于罪恶的影响,以致心地昏黑,昧于真道;或则由于心地刚硬,作私意斗争,教会对此应当为真道竭力争辩,加以克服。但是一个无形的教会乃无需一定要藉一个单一的组织把他表现出来。且事实证明,把所有教会联合在一起,成为一个庞大的外形的组织,并不会产生好的结果,仅是一种拘泥虚套的外表主义、礼仪主义和律法主义。复次,倘使由于上帝护理引导的多形性的教会,此乃基督教的本质,而又合乎变异法(Law of differentiation)的道理,照这个法则,一个机体在他发展的时候,就从同种的(Homogeneous)变成异种的(Heterogeneous)。因是,教会的机体固有的丰富,很可能在其多形性中比在一个单一的外在组织里有更美善与更丰富的表现。但这又并非说:教会不应当努力求其更臻于合一的境界。现在且有一种强大的教会联合运动。他们大声疾呼,奔走呼号,但倘无内在的合一,此乃舍本逐末,恐将劳而无功。至若为求合一,妥协迁就,牺牲真理,则尤不合圣经的教训;虽或可获工作上一时的功效,却于灵性上不能得到实益,此乃得不偿失。巴尔德氏(Karl Barth)说:「关于教会合一的问题,和关于主耶稣基督的问题,乃是相同的。合一的祝福,不能和赐福的主耶稣基督分开。因为在他里面,有祝福之渊源和真实,此乃藉着他的话和灵,使我们得着启示,而又藉着我们的信心,成为我们的真实。」
乙 教会的神圣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罗马天主教关于教会神圣的概念根本也是外在的。这不是藉着圣灵成圣的奇工,使教会成员有内在的圣洁;而乃把教会外表神圣的礼仪放在首要的地位。照第范神父(Father Devine)之见,教会第一要先神圣,这才可以「在她的教义上,在她的道德观念上,在她敬拜上,在她的纪律上」,「都是清洁,无可指摘,……这才可胜任除去罪孽邪恶,且能助长崇高的德性。」第哈比神父(Father Deharbe)也说:「教会是神圣的,因为教会里常有圣徒,他们的神圣,乃由上帝用神迹和特殊超凡的恩典,予以证实。」
二、基督教的概念
可是基督教关于教会神圣性的概念,乃和天主教完全异趣。他们一反宗教的主观主义,而乃从一种客观的意义来讲。教会绝对神圣,这乃完全从主耶稣基督来讲,由于他救赎的恩功,义的代替不义的,因他中保性的义,使教会在上帝面前,算为神圣。在相对意义上,也认为是主观的神圣,此乃谓在其生命内在的性能上,乃真是神圣的,且要臻于完全神圣的境界。因此她乃称为圣徒的团体。神圣一义,首先乃为内心的(inner man),但也在其生活上,形之于外。职是之故,神圣也归属于有形的教会。教会的神圣,其意乃指,要与世界分开,全心皈向上帝,为上帝所用。而在伦理的意义上,又要和主耶稣基督有神圣的交契。有形的地方教会乃由信徒和他们的子孙所构成,则所有不信的和邪恶的分子,自当加以排除,这才能成为真正的圣徒的教会。
丙 教会的普世性
一、天主教的概念
罗马天主教把教会的普世性(Catholicity)归属他们,似乎只有他们才有权称为普世教会,故天主教又称为公教会(Catholic Church)。像其他教会的属性一样,他们把普世性应用到他们的有形组织上面。并且他们还认为唯独天主教会乃为真正有普世性的教会。他们自称这乃是因为他们的教会乃遍满普世天下,且能适应各种国家和各种政府的制度,又因他们乃从最初即已存在,其他的教派盛衰无常,但是他们的教会乃始终有其「臣民」与忠心的「儿女」。这乃是因为他们乃有完善的真理与恩典,且要把真理与恩典传给普世人类,又因他们会友的总数乃超过一切分裂的宗派之总和。
二、基督教的概念
基督教乃把普世性主要的归属于无形的教会,无形教会的普世性乃远较一切现存的有形的组织,更为真实,天主教也不能与之相比。他们不满罗马天主教妄自尊大的态度,把这个属性拿来为他们的「教职阶级制的组织」所用,而把其他教会一概排除。基督教坚决主张,无形教会在根本上乃是真正普世教会,因为她乃包含普天之下无论任何时期的信徒在内,没有一个人除外;又因她乃有福音传到的世界各国教会的会友;复因她乃对于世人整个生活无论在那方面都有统御的感力,所以乃有普世性。其次,他们又把普世性归属于有形的教会。我们在上文讲论有形教会合一性的时候,已经显明看到改教者和改正宗信条已经表明他们对普世有形教会的信仰;而这个信仰,荷兰、苏格兰和美国改正宗神学家又一再加以表达。但是,我们又不能否认,现在这个学说,乃发生许多难题,尚待加以解答。这一个普世性的有形教会究竟何在,乃不易确切指出。除此以外,还有如下各种问题:(1)对于宗派主义,是否应照范大克氏(Dr.Henry Van Dvke)的主张,要加以完全驳斥?(2)这是否指某一种宗派是真教会,而其他宗派则乃属虚妄?(3)从那一点可以决定某一个地方教会或宗派不再构成一个有形教会整体的一部分?(4)有形教会的合一是否必需只有一个单独的制度或组织?这些问题,尚待作更深入的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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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是属神的一群人,宇宙之间只有一个教会,教会是神在掌管,教会与教会之间有分争就不属与宇宙之间的教会,那就是分裂教会。分别为圣的教会是宇宙之间的整体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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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既然是基督的新妇,理当有基督一样的属性,公义、圣洁、慈爱、信实。在地上逐步分别为圣,成全到没有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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