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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甲车每小时行x千米
3.5*(x+50)=(3.5+2.5)x
3.5x+175=6x
2.5x=175
x=70
答:..............
3.5*(x+50)=(3.5+2.5)x
3.5x+175=6x
2.5x=175
x=70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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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要问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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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问相遇后几小时乙到达A地?
可以把整段路程看成单位"1",那么甲乙的共有速度时1/3.5=2/7,甲的平均速度为1/(3.5+2.5)=1/6,那么乙的平均速度为2/7-1/6=5/42,乙走完全程A到B所用时间=1÷5/42=8.4(小时),相遇后乙再走8.4-3.5=4.7小时到达A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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