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必须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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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答案:不影响毕业。
其实很多学校让签这个主要是统计就业率,对学校实际意义不是很大,很多学校为了比较高的就业率,都是逼学生去签三方,不管学生死活。
我觉得你对就业协议还不是很了解,
很多应届生对就业协议与三方协议分不清楚,其实就业协议可以看作是三方协议的简化版。
先看下什么是三方协议?
简单的来说,三方协议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即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明确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
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
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
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
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
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
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什么是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则是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一般只有规模稍微大一点的企业才会选择与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因签了三方之后,就面临着要解决档案、社保等问题。
户口是跟着档案走的,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接收你的档案,那档案会被返回原籍,如不愿回原籍,也可将个人档案挂在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交一点费用就可以。
就业协议的话,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职能,也无法接收档案,只是确立劳动关系而已,通俗点来说就是接收人,不解决其他附带问题。
其他问题:
1、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答案是绝对的NO。
三方协议究其根本,相当于一份“求职意向合同”,
签订三方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正式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类比《合同法》理论中预合同与本合同的关系。例如,买卖房屋时会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前者的目的就是为了另行订立后者。三方协议中一般也会注明,毕业生与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也可以看出,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2、学校在三方协议中的角色
三方协议最大的特点是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多了学校这一方。
三方协议的签约须知中会标明“若有一方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其本意是加入学校的监督,防止用人单位降低事先约定的工资待遇,保护毕业生的利益。但是,对高校而言,三方协议与学校就业率挂钩。已经由三方签署并上交学校的协议再想拿回来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划重点,将三方交回学校的时候要三思啊。
3、三方协议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如何规避?
很无奈,如果三方协议中有违约责任特别是违约金的相关条款,而协议又经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签字确认,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是合同的一部分。虽说三方协议只能算是一份“求职意向合同”,但是只要其真实有效,依然受《合同法》调整。一旦毕业生想悔约,可能要支付违约金。
若想规避违约金,在签订三方协议之前,要注意协议的内容。如果三方协议关于工作地点、岗位等内容可以自由填写,毕业生应当主张不设定违约条款;如果三方协议中含有已经设定好的,直接填写数额等细节即可的格式条款,毕业生也应主张删除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
因为,愿意签署三方协议的用人单位大多参与校招,面对的都是应届生,其违约不雇佣毕业生的可能性很小。多数情况下,都是毕业生想要悔约,但是受制于违约金。在三方协议中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对于毕业生而言并无益处,只算是用人单位将毕业生留在身边的一个筹码。
4、用人单位 向毕业上主张三方协议中的约定的违约金,怎么办?
毕业生面对这种情况不要盲目想着“花钱了事”,“用钱买个自由之身”,
要先看违约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违约是因为用人单位达不到在三方协议中所约定的条件(如帮助毕业生落户,工资待遇等),毕业生是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毕业生违约是单纯的因为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那可以与原单位的HR多做沟通,尽量减少违约金的数额,甚至免付。
5、新单位要求签三方,但是学校不同意换新的三方协议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由于原单位不肯出具解约函,退回三方协议,而学校要求必须有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才能换领新的三方协议,从而陷入僵局。
(记得盖章)
可以从原单位和新单位两端入手。
与原单位谈判,就违约金等问题达成一致,拿到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要么直接说服新的单位,不签三方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一步到位。
学校那边已经有了一份有效的三方协议,其就业率有了保障,自然也不会为难毕业生,更不会深究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但是如果新单位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个问题就变得有些棘手。
三方协议除了用于统计就业率外,另一个功能就是为档案转寄提供证明。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样有资质的接收档案的单位对三方协议很看重,这种情况下,
必须用到新的三方协议。到这一步,毕业生唯有和辅导员求情,希望学校从中协调了。
!!!!!!!!!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今后的麻烦,三方协议的签订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哪怕签了,也不要急于上交给学校。遇到相关问题,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多向专业人士咨询。
其实很多学校让签这个主要是统计就业率,对学校实际意义不是很大,很多学校为了比较高的就业率,都是逼学生去签三方,不管学生死活。
我觉得你对就业协议还不是很了解,
很多应届生对就业协议与三方协议分不清楚,其实就业协议可以看作是三方协议的简化版。
先看下什么是三方协议?
简单的来说,三方协议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即学校、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及要求,明确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
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
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
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
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
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
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什么是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则是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一般只有规模稍微大一点的企业才会选择与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因签了三方之后,就面临着要解决档案、社保等问题。
户口是跟着档案走的,如果,没有用人单位接收你的档案,那档案会被返回原籍,如不愿回原籍,也可将个人档案挂在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交一点费用就可以。
就业协议的话,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职能,也无法接收档案,只是确立劳动关系而已,通俗点来说就是接收人,不解决其他附带问题。
其他问题:
1、三方协议是劳动合同吗?
答案是绝对的NO。
三方协议究其根本,相当于一份“求职意向合同”,
签订三方协议的目的就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在正式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之间的关系,可以类比《合同法》理论中预合同与本合同的关系。例如,买卖房屋时会先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前者的目的就是为了另行订立后者。三方协议中一般也会注明,毕业生与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也可以看出,三方协议不是劳动合同。
2、学校在三方协议中的角色
三方协议最大的特点是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多了学校这一方。
三方协议的签约须知中会标明“若有一方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其本意是加入学校的监督,防止用人单位降低事先约定的工资待遇,保护毕业生的利益。但是,对高校而言,三方协议与学校就业率挂钩。已经由三方签署并上交学校的协议再想拿回来就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了。
>>>>划重点,将三方交回学校的时候要三思啊。
3、三方协议的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如何规避?
很无奈,如果三方协议中有违约责任特别是违约金的相关条款,而协议又经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签字确认,那么该条款就是有效的,是合同的一部分。虽说三方协议只能算是一份“求职意向合同”,但是只要其真实有效,依然受《合同法》调整。一旦毕业生想悔约,可能要支付违约金。
若想规避违约金,在签订三方协议之前,要注意协议的内容。如果三方协议关于工作地点、岗位等内容可以自由填写,毕业生应当主张不设定违约条款;如果三方协议中含有已经设定好的,直接填写数额等细节即可的格式条款,毕业生也应主张删除违约责任的相关内容。
因为,愿意签署三方协议的用人单位大多参与校招,面对的都是应届生,其违约不雇佣毕业生的可能性很小。多数情况下,都是毕业生想要悔约,但是受制于违约金。在三方协议中订立违约责任条款对于毕业生而言并无益处,只算是用人单位将毕业生留在身边的一个筹码。
4、用人单位 向毕业上主张三方协议中的约定的违约金,怎么办?
毕业生面对这种情况不要盲目想着“花钱了事”,“用钱买个自由之身”,
要先看违约的原因是什么。如果违约是因为用人单位达不到在三方协议中所约定的条件(如帮助毕业生落户,工资待遇等),毕业生是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毕业生违约是单纯的因为找到了一份更好的工作,那可以与原单位的HR多做沟通,尽量减少违约金的数额,甚至免付。
5、新单位要求签三方,但是学校不同意换新的三方协议怎么办?
这种情况是由于原单位不肯出具解约函,退回三方协议,而学校要求必须有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才能换领新的三方协议,从而陷入僵局。
(记得盖章)
可以从原单位和新单位两端入手。
与原单位谈判,就违约金等问题达成一致,拿到解约函和原三方协议。要么直接说服新的单位,不签三方协议,直接签劳动合同,一步到位。
学校那边已经有了一份有效的三方协议,其就业率有了保障,自然也不会为难毕业生,更不会深究毕业生的就业去向。
但是如果新单位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个问题就变得有些棘手。
三方协议除了用于统计就业率外,另一个功能就是为档案转寄提供证明。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这样有资质的接收档案的单位对三方协议很看重,这种情况下,
必须用到新的三方协议。到这一步,毕业生唯有和辅导员求情,希望学校从中协调了。
!!!!!!!!!
总而言之,为了避免今后的麻烦,三方协议的签订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哪怕签了,也不要急于上交给学校。遇到相关问题,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一面之词,多向专业人士咨询。
展开全部
大学应届毕业生不是必须要签订就业协议的。有些学校会提供三方协议,但其主要是为了统计学生就业率,以及进行学生档案毕业后的调转工作以及发放派遣证。如果学校需要学生签订三方协议,而学生尚未找到工作单位,可以与档案调转地(一般是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三方协议的签订,此协议不等于劳动合同,是一种“就业意向书”,故不影响以后的求职。所以没有条文规定应届毕业生必须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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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就业协议书”或者“三方协议”。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扩展资料:
签订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扩展资料:
签订步骤:
就业协议的订立一般要经过两个步骤,即要约和承诺。
1、要约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印制的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参加各地供需洽谈会(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或向各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应视为要约邀请,用人单位收到毕业生材料,对毕业生进行考察后,表示同意接收并将回执寄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或毕业生来人,应为要约。
2、承诺
毕业生收到用人单位回执或通过其他方式得到用人单位答复后,从中作出选择并到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领取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为承诺。
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
(二)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
(三)用人单位必须在与毕业生签署协议书起的15天内,将协议书送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
(四)学校同意盖章,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用人单位。
采用欺骗等手段签署的就业协议书无效,并由欺骗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
(五)毕业生如需调整就业单位,在本市、县、区范围内的,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跨地区,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从市、县、区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区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每位毕业生只允许调整一次就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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