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工作人员非法占有财物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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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工作人员只要是利用其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就是职务侵占罪。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戚启唤人员。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具体而言,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旁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的主体。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高凯。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分析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戚启唤人员。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具体而言,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旁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的主体。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高凯。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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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有营业执照赋予的全部经营权,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体工商户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没有法人代表。区别在于实际经营者为登记的当事人,个体工商户为个体劳动者。
法律分析
实际耐坦埋经营者是在工商管理局登记的当事人。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即“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此处的“户”,不是在户籍意义上使用,而是作为工商管理上的管理单位。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昌蚂以登记。须依法登记。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区别:承担责任方式不同:个体工商户是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只承担注册资金内的债务或清算责任。缴税不同:个体工商户一般为定额税,只缴个人所得税,由税务局核定;公司一般为比例税,按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等套用税率,但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外代表不同;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蠢无法对外签合同,只能以个人名义签合同,有局限性;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对外签合同。享受服务不同:许多大型推广平台(天猫,京东,百度,今日头条等)仅接收企业的推广订单,个体工商户无法享受服务。转让权限不同:个体户是不能转让的,个体户的经营者只能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经营场所不同:一个个体户只能拥有一个经营场所,所以不能开分店,不利于长久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法律分析
实际耐坦埋经营者是在工商管理局登记的当事人。个体工商户是个体劳动者,即“有经营能力的公民”。此处的“户”,不是在户籍意义上使用,而是作为工商管理上的管理单位。个体工商户从事工商经营。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昌蚂以登记。须依法登记。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区别:承担责任方式不同:个体工商户是无限责任,以家庭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只承担注册资金内的债务或清算责任。缴税不同:个体工商户一般为定额税,只缴个人所得税,由税务局核定;公司一般为比例税,按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等套用税率,但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外代表不同;个体工商户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信蠢无法对外签合同,只能以个人名义签合同,有局限性;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独立对外签合同。享受服务不同:许多大型推广平台(天猫,京东,百度,今日头条等)仅接收企业的推广订单,个体工商户无法享受服务。转让权限不同:个体户是不能转让的,个体户的经营者只能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经营场所不同:一个个体户只能拥有一个经营场所,所以不能开分店,不利于长久经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第五十四条 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十九条 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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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备运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此滚手财产。”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个体工商户中的经理侵占了老板营业款十万元已经构成职务森嫌侵占罪。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3、个体工商户中的经理侵占了老板营业款十万元已经构成职务森嫌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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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成立。首先主体都不成立,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刑法中职务侵占罪的单位滑销神。其单位指国营,私营企业,公司及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并不包括个体工商户,所以不成立。只能打斗镇民事经信亏济官司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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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型余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明确列举了“单位”的范畴,除《刑法》第三十条外,该司法解释同样适用于《刑法》其他条文中关于“单位”的规定。
据此,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单位”,个体工商户雇员不属于职务薯租并数迹侵占罪的适格主体,此案依法应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据此,个体工商户不属于“单位”,个体工商户雇员不属于职务薯租并数迹侵占罪的适格主体,此案依法应作为刑事自诉案件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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