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什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第十八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
《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
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规定:
第六条 国家颁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管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支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教学和科学研究,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丰富和发展。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名、地名等专有名词和科学技术术语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审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汉语拼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颁布的汉字注音拉丁化方案,于1955年-1957年文字改革时被原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定。该拼音方案主要用于汉语普通话读音的标注,作为汉字的一种普通话音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规定:“《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
汉语拼音为国际普遍承认的现代标准汉语拉丁转写标准。国际标准ISO 7098(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写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2月11日)正式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被用来拼写中文。
我国原来没有拼音字母,采用直音或反切的方法来给汉字注音。直音,就是用同音字注明汉字的读音,如果同音字都是生僻字,即使注了音也读不出来。反切,就是用两个汉字来给另一个汉字注音,反切上字与所注字的声母相同,反切下字与所注字的韵母和声调相同。周有光先生称反切是“心中切削焊接法”。这两种注音方法,用起来都不方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汉语拼音
201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