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费收取标准有国家规定吗
法律主观:
一、房地产费用内容(1)公共房地产和辅助设施的维护费用包括外墙、楼梯、走廊、升降梯(扶梯)、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保安系统、电视音响系统、电话系统、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等。(2)招聘管理人员的工资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等。(3)公共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坪水等。(4)购买或租赁所需的机械和设备的支出。(5)房地产财产保险(火灾保险、灾害保险等)和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6)垃圾清扫、池塘清洗和灭虫费用。(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8)公共区域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9)更新公积金,即房地产辅助设施的更新费用。(10)聘请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的费用。(11)节日装修的费用。(12)管理者的报酬。(13)行政事务支出包括文具、事务用品等杂项和公共关系费用。(14)公共电视接收系统和维护费用。(15)其他为管理产生的合理支出。二、房地产费征收标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标准。但是,各地的征收标准有些不同,具体的房地产费征收标准必须由当地物价局公布。这四个标准的收费依次约为1、00元/月.平米,0.75元/月.平米,0.35元/月.平米,0.35元/月.平米(包括税金、费用)。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