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与实习期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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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8 · 百度认证:成都华律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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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1、实习期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到单位的具体岗位上参与实践工作的过程,其目的是为达到理论联系实际和更好地学习理解科学文化知识。只涉及在校学生。所以实习期内与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不违反法律规定。实习期是针对在校学生的。2、试用期,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进行相互了解、考察和选择而在合同中所约定的一定的期限。①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并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③在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合同双方应当签订劳动合同。④劳动合同试用期间,合同当事人可以单方面随时解除合同。对用人单位而言,只要证实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方面而言,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没有任何限制条件,也无须提前通知企业。试用期合同当事人单方随时解除合同不构成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2019-08-19 · 中央级法律类图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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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困惑
邓某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就业形势较差,邓某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工作,他与该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合同规定,邓某的见习期是一年,试用期是三个月。邓某只听过试用期,不明白见习期是什么意思,那么,到底什么是见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答疑
见习期是用人单位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以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见习期和试用期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首先,二者的设定的原因不同。见习期的设定是为了使大学毕业生熟悉工作内容以及考核;而试用期的设定则是为了给雇佣双方提供一个互相了解、双向选择的期限。
第二,二者的法定期限不同。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在内,一共为一年;而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到1年之间的,则劳动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到3年之间的,则劳动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如果双方签订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劳动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第三,二者的范围不同。见习期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业务考核,这里所说的应届毕业生主要是大学专科、或者中专技校的学生;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是雇佣双方之间的一种考察期限,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但是不能违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此期间,双方了解、互相选择。它不仅适用于初次就业的劳动者,还适用于再次就业时变更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第四,二者的效力不同。在试用期期间,员工如果觉得不合适随时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不满意,只要能够证明他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见习期就不同,如果劳动者期满合格的话,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并为其安排工作岗位。相反如果劳动者不合格的话,用人单位可以降低工资或者延长见习期限,如果仍不合格或者表现特别不好的,也可以将其解雇。
法条链接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四、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邓某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由于就业形势较差,邓某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在一家广告公司找到工作,他与该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合同规定,邓某的见习期是一年,试用期是三个月。邓某只听过试用期,不明白见习期是什么意思,那么,到底什么是见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有什么区别呢?
律师答疑
见习期是用人单位针对应届毕业生进行业务适应以及考核的一种制度。根据我国《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见习期和试用期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首先,二者的设定的原因不同。见习期的设定是为了使大学毕业生熟悉工作内容以及考核;而试用期的设定则是为了给雇佣双方提供一个互相了解、双向选择的期限。
第二,二者的法定期限不同。见习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在内,一共为一年;而根据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期限不能超过6个月。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到1年之间的,则劳动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1个月;如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到3年之间的,则劳动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2个月;如果双方签订3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则劳动者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个月。
第三,二者的范围不同。见习期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业务考核,这里所说的应届毕业生主要是大学专科、或者中专技校的学生;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试用期是雇佣双方之间的一种考察期限,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但是不能违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此期间,双方了解、互相选择。它不仅适用于初次就业的劳动者,还适用于再次就业时变更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第四,二者的效力不同。在试用期期间,员工如果觉得不合适随时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样,如果用人单位对员工不满意,只要能够证明他不符合录用条件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见习期就不同,如果劳动者期满合格的话,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转正手续,并为其安排工作岗位。相反如果劳动者不合格的话,用人单位可以降低工资或者延长见习期限,如果仍不合格或者表现特别不好的,也可以将其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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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四、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分配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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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5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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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解聘或者达不到要求,应该怎么办?实习期半年后,还要试用期半年,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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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综合使用期,一个刚开始练习使用期,道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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