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扩消费] 家电下乡是哪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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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的背景及内容 “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大内需以解决企业因出口减少库存增加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
国家财政部、商务部早在2007年11月15日,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及国内外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国家对农民购买的相关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2008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政策效用,扩大消费特别是农村消费,对“家电下乡”的推广产品和推广范围、购买数量等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2008年11月28日,为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
新形势下,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家电下乡”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和行业发展,改善民生,以及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的完善,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靠“家电下乡”来扩大农村消费的条件
每当世界经济遇到危机时,人们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以及他著名的经济学著作《就业利息货币通论》(简称《通论》)。《通论》认为,形成经济萧条的根源是由于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所构成的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而消费不足则是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投资不足是由于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造成的,所以,为了解决有效需求不足,政府必须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消费和投资以实现充分就业。按照凯恩斯的消费理论,消费部分地由社会收入决定,部分地取决于客观环境,当然也可能受个人主观需要和心理习惯倾向及收入分配原则的影响。尽管影响消费的有工资单位、净收入、资本价值、时间贴现率、财政政策、预期的变化等六大客观因素和谨慎、远虑、计算、改善、独立、企业、自豪与贪婪等八大主观因素。但是,在所有影响消费的因素中,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最大。
可支配收入决定购买力,这一理论规律当然也适用于家电消费,适用于这次“家电下乡”要面对的农村消费者。温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说:“谈起消费,我常讲,不在于一般号召,而在于消费者口袋里是不是真的有钱。当然,我们希望有钱的消费者大胆消费。”以我省为例,对于人均年收入仅有3500元左右的农村家庭来说,除去生产生活成本、子女教育等支出,一年能存下来的钱所剩无几。本指望靠在外打工增加家庭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农民工们,没想到又遇上世界金融危机,不得不改变一切计划,返乡务农。所有这些,都对这次“家电下乡”产生了不利影响。“家电下乡”活动实施近几个月以来,农民的购买欲望并不大,问及原因,回答“没钱”、“旧的还能用”、“实际价格并不便宜”、“政策还没到位”等的农民占了大多数,我省“家电下乡”活动的效果比预期和宣传的效果要小。
“家电下乡”活动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刺激农村消费需求,带动投资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按照凯恩斯的消费理论,要想刺激农村农民消费,必须通过扩大就业,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稳定增长才能实现。否则,只是靠价格补贴,价格优惠,农民不会因200-300元的价格优惠而花掉2000-3000元购买目前不需要的家电。传统经济学的消费理论只注重个人消费行为效用最大化,把收入作为外生变量,只注重研究消费需求与价格的关系,难以说明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宏观问题。目前农村对家电的消费,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相反,需求收入弹性则较大,即农村家电消费需求受价格的影响较小,而受收入变动的影响较大。在农村边际消费倾向依然很大的情况下,只有增加了农民当前收入,才能通过乘数效应,带动私人投资或政府购买,从而达到“家电下乡”活动刺激总需求的目的。
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家电消费的途径及措施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是“家电下乡”的关键,决定这次活动的效果。针对农民工大规模返乡,再就业难,却有在外打工的经验和经历等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抓再就业工程,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一、强化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要抓住国家和地方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机遇,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并积极承接南方出口产业转移,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当地企业就业;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储备一批技术人才;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形势稳定。二、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允许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实现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制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三、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对有资金技术和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各种创业服务。
鼓励高职高专、大学毕业生们到农村培训农民,教会他们一技之长,培训一批农民专业户,在保证农村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力争实现产业链生产。出口加工企业可以免费继续为农民工培训技能,使之成为金融危机过后的技术中坚力量。无论是留在工厂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还是返回农村的农民工,只要有了一技之长,对未来充满希望,即使目前收入有所下降,“家电下乡”活动也会随着预期收入的提高收到良好的效果。农民兄弟也会借这次“家电下乡”活动的东风,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长期的收入来源,从而走向真正的富裕。否则,即使让农民一次性住上了高楼,买了高档家电,如果考虑到未来微薄的、不确定的收入,每天仍会过着非常不安的生活,给农民带来的将是长期经济上的负担和精神上的不安。由此看来,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农民预期收入的提高和增加当前消费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另外,在家电下乡活动中必须注意产品质量和流通环节的管理,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废旧家电的翻新和回收问题,以前和现在购买的大批家电,未来10-20年肯定会造成大量大型废弃物,与其等到非处理不可时,不如尽快实施“废旧家电折价”政策,把农民手中的旧家电高价回收。例如,每台旧家电折500元,那么,只用400-500元就可买到一台新彩电,这样农民会因价格便宜而大量购买新家电,同时,又可使旧家电得到回收,减少环境污染和废弃物的排放量,可谓一举两得。
我们期待着政府在今后的“家电下乡”活动中,真正把扩大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活水平问题,做到短期效应与长期利益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通过刺激农村消费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总需求的目的和目标。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郑悦、邵�、张玉棉)
国家财政部、商务部早在2007年11月15日,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及国内外市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在山东、河南、四川三省实施“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国家对农民购买的相关家电产品给予13%的补贴。2008年10月13日,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政策效用,扩大消费特别是农村消费,对“家电下乡”的推广产品和推广范围、购买数量等进行适当的补充和调整。2008年11月28日,为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
新形势下,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家电下乡”有利于拉动农村消费和行业发展,改善民生,以及农村生产和流通服务体系的完善,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关注农村市场,不断建立和完善面向农村的生产、流通和售后服务网络,改变长期形成的以单一供给结构面向差别很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状况,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依靠“家电下乡”来扩大农村消费的条件
每当世界经济遇到危机时,人们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经济学家约翰・梅纳德・凯恩斯以及他著名的经济学著作《就业利息货币通论》(简称《通论》)。《通论》认为,形成经济萧条的根源是由于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所构成的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而消费不足则是由于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投资不足是由于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造成的,所以,为了解决有效需求不足,政府必须采取积极财政政策,刺激消费和投资以实现充分就业。按照凯恩斯的消费理论,消费部分地由社会收入决定,部分地取决于客观环境,当然也可能受个人主观需要和心理习惯倾向及收入分配原则的影响。尽管影响消费的有工资单位、净收入、资本价值、时间贴现率、财政政策、预期的变化等六大客观因素和谨慎、远虑、计算、改善、独立、企业、自豪与贪婪等八大主观因素。但是,在所有影响消费的因素中,可支配收入的影响最大。
可支配收入决定购买力,这一理论规律当然也适用于家电消费,适用于这次“家电下乡”要面对的农村消费者。温总理在与网民交流时说:“谈起消费,我常讲,不在于一般号召,而在于消费者口袋里是不是真的有钱。当然,我们希望有钱的消费者大胆消费。”以我省为例,对于人均年收入仅有3500元左右的农村家庭来说,除去生产生活成本、子女教育等支出,一年能存下来的钱所剩无几。本指望靠在外打工增加家庭收入,提高生活水平的农民工们,没想到又遇上世界金融危机,不得不改变一切计划,返乡务农。所有这些,都对这次“家电下乡”产生了不利影响。“家电下乡”活动实施近几个月以来,农民的购买欲望并不大,问及原因,回答“没钱”、“旧的还能用”、“实际价格并不便宜”、“政策还没到位”等的农民占了大多数,我省“家电下乡”活动的效果比预期和宣传的效果要小。
“家电下乡”活动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刺激农村消费需求,带动投资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按照凯恩斯的消费理论,要想刺激农村农民消费,必须通过扩大就业,使农民的收入大幅度稳定增长才能实现。否则,只是靠价格补贴,价格优惠,农民不会因200-300元的价格优惠而花掉2000-3000元购买目前不需要的家电。传统经济学的消费理论只注重个人消费行为效用最大化,把收入作为外生变量,只注重研究消费需求与价格的关系,难以说明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宏观问题。目前农村对家电的消费,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相反,需求收入弹性则较大,即农村家电消费需求受价格的影响较小,而受收入变动的影响较大。在农村边际消费倾向依然很大的情况下,只有增加了农民当前收入,才能通过乘数效应,带动私人投资或政府购买,从而达到“家电下乡”活动刺激总需求的目的。
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家电消费的途径及措施
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是“家电下乡”的关键,决定这次活动的效果。针对农民工大规模返乡,再就业难,却有在外打工的经验和经历等实际情况,建议从以下几方面抓再就业工程,从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一、强化就业服务,让农民工就业有门路,求职有信息。要抓住国家和地方扩大内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好机遇,优先安排返乡农民工就业,并积极承接南方出口产业转移,引导返乡农民工到当地企业就业;开展大规模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技能,储备一批技术人才;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稳定在岗农民工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形势稳定。二、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允许阶段性降低四项社会保险费率、允许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等,鼓励困难企业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实现保就业、保增长、保稳定;制定落实扶持政策,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三、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在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对有资金技术和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组织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各种创业服务。
鼓励高职高专、大学毕业生们到农村培训农民,教会他们一技之长,培训一批农民专业户,在保证农村环境卫生的前提下,力争实现产业链生产。出口加工企业可以免费继续为农民工培训技能,使之成为金融危机过后的技术中坚力量。无论是留在工厂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还是返回农村的农民工,只要有了一技之长,对未来充满希望,即使目前收入有所下降,“家电下乡”活动也会随着预期收入的提高收到良好的效果。农民兄弟也会借这次“家电下乡”活动的东风,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长期的收入来源,从而走向真正的富裕。否则,即使让农民一次性住上了高楼,买了高档家电,如果考虑到未来微薄的、不确定的收入,每天仍会过着非常不安的生活,给农民带来的将是长期经济上的负担和精神上的不安。由此看来,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农民预期收入的提高和增加当前消费也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另外,在家电下乡活动中必须注意产品质量和流通环节的管理,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废旧家电的翻新和回收问题,以前和现在购买的大批家电,未来10-20年肯定会造成大量大型废弃物,与其等到非处理不可时,不如尽快实施“废旧家电折价”政策,把农民手中的旧家电高价回收。例如,每台旧家电折500元,那么,只用400-500元就可买到一台新彩电,这样农民会因价格便宜而大量购买新家电,同时,又可使旧家电得到回收,减少环境污染和废弃物的排放量,可谓一举两得。
我们期待着政府在今后的“家电下乡”活动中,真正把扩大农民就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落到实处,不断完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生活水平问题,做到短期效应与长期利益的有机结合,从而实现通过刺激农村消费带动整个国民经济总需求的目的和目标。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组课题组成员:郑悦、邵�、张玉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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