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队那些退役的武器和战斗机都是怎样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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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武器普遍有出售租赁、封存保护、改装赠与、训练用靶和销毁五种。武器退役并不单纯意味装备不能再使用,而有些是新式武器入列顶替掉的,仍有一定的技术优势,可以用作其他用途。
出售租赁,顾名思义作为二手装备再利用,以低廉的价格销售或者租赁到非洲、东南亚等急需换装但资金不足的发展中国家。比如销售给孟加拉国的053H2型护卫舰、035G型潜艇,销售给纳米比亚的037型猎潜艇等等。
封存保护,由于产量过剩或装备换代需要退役,但仍有用处,退役装备所以封存在固定的封存场地,以备不时之需。比如我国的歼6战斗机,由于其可以作为无人机而封存。还有022型隐身导弹艇,由于海军战略转型需要而封存。
改装赠与,尽管临近服役期限,但由于战略上仍有需要,退役装备需要通过改装延长使用寿命,比如50年代研制的59式中型坦克,直到现在其改进型仍在部分部队服役。还有些退役装备,在拆除内置装备后,赠与学校、博物馆等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展示。
训练用靶,装备退役后,其相关的参数可以对新式武器装备进行测试,成为靶子、靶船、靶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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