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田制什么时候开始的
井田制是商朝时开始出现的。
井田制是古代社会的土地制度,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由于关于井田制的相关考古资料的缺乏,所以有学者认为,井田制可能仅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于地理环境和气候因素,这种制度可能从未得到严格的实施。
井田制特点
井田制是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一人耕种大约100亩(约合今70公亩),100亩为一个方块,称为“一田”,甲骨文中的“田”字也是由此而来。一井分为9个方块,周围的8块田由8户耕种,谓之私田,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中间是公田,由8户共耕,收入全归贵族所有。
铁器的使用和牛耕的推广,为人们开辟广阔的山林,兴修大型水利工程,带来了方便。耕地面积和农业产量大幅度增长了,农业的发展,使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小生产和以个体经营为特色的小农户,有了成为社会基础的可能,分散的、一个体的、以一家一户为单位的经济形式兴起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井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