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岁大妈插足34岁男人婚姻,31岁娇妻还不如52岁大妈吸引人吗?
一个女人的魅力不是可以用年龄来衡量的,也许31岁的娇妻就是没有52岁的大妈,更懂得理解男人,可能52岁的大妈会给34岁男人带来温暖,而在31岁的娇妻身上并不能找到这样的温暖,所以34岁的男人才会被52岁的大妈所吸引。而这里提到的已婚男人丁某实际上是和31岁的娇妻王某两个人还没有登记,他们虽然是在2017年举行了婚礼,但是至今还没有去婚姻登记处做登记。两个人在举行婚礼之后,于2019年生下了自己的儿子。之后在今年丁某喜欢上了52岁的乔某,选择和王某离婚。王某难道就能咽下这口气吗?
两个人离婚之后,王某越想越难过,越想越憋气。之后在了解之下,发现52岁的乔某是当地某局的一位工作人员。然后她就向这个单位实名举报了乔某,说她生活作风有问题。因为乔某明明知道丁某是有家庭,有老婆,有孩子的,并且老婆还正在哺乳期当中,孩子也才满一周岁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下,还介入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并且长时间的和丁某保持着不正当的关系,严重的破坏了婚姻的生活,导致两个人最后是离婚的结局。虽然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在王某的心里,两个人就是已经结婚了。
法律上来讲,没有婚姻登记是不能够受法律保护的。两个人虽然名义是上面是夫妻,但是实则是同居的关系。丁某和王某最终两个人签了离婚协议书,在这个离婚协议书当中我们可以看到,因为两个人的感情不和,然后选择去解除同居的关系,再解除同居关系,之后孩子是由女方来抚养。而男方是每个月五号支付2500元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18岁为止。而在两个人的财产方面,银行里面的存款是有26万元,其中24万元是归男方所有了,还有价值11万的表也是男方的,宝马的轿车也是归男方,然后要向女方支付5万块钱的补偿费。
当王女士把这件事情报道出来之后,引来了很多人的关注,然后乔女士对于他们之间的关系也有着不一样的看法。乔女士说,因为王女士和丁某两个人一直都是同居的关系,虽然两个人有生一个孩子,但是他们并没有去登记,所以丁某是属于单身的状态,而我也是单身的状态,所以两个人在一起并没有什么问题。而关于王女士去单位举报乔某生活作风有问题这件事,乔某说,因为这是她自己是生活的问题,所以单位没有开设,并且他也没做什么影响工作的事情。而且她只是这个单位的一个小员工而已,并不是什么领导。
虽然王某和丁某两个人并没有领结婚证,就算是两个人交男女朋友,你也是“第三者”,明明是知道丁某家里有孩子,还有一个老婆,虽然是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而你还是选择插入这段感情,就是你的问题。无论怎么样,你都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对于你的三观,我就不说到底正还是不正了,相信大家是有判断的。真应了那句话,明明是“那啥”,非得要给自己立牌坊,我也真是服了。
这个新闻相信大家都听过,小王还有陈女士,两个人本来是邻居。因为在生活上有了一些交集,慢慢的开始熟悉下来了,结果25岁的小王就喜欢上了60岁的陈女士。陈女士就答应了小王的追求,两个人一起共同生活了一年,因为陈女士觉得小王非常的懒惰,受不了小王就偷偷的走了。后来才发现陈女士原来是有丈夫的,没有离婚,因为关系不好,所以陈女士就一个人打工,在外面生活。当小王找上门的那一刻,才知道真相。而全村和网络上很多人也都知道了大妈骗小伙的事情。我想说,各位大妈们,不要再向年轻的小伙下手,给年轻小姑娘一些机会吧,一把年纪了,安安稳稳生活不好吗。
个人猜测男子抛下31岁美娇妻的原因可能有两点:一、男子与31岁美娇妻有矛盾;二男子可能喜爱与常人不一样吧。
01、34岁男子为了52岁大妈,放弃31岁美娇妻。一般咱们常见的男人出轨的小三都是非常年轻漂亮的,为了这样的女人抛妻弃子,不过在濮阳一名男子为了52岁大妈竟然抛下了31岁的美娇妻。
这名男子在今年5月份因为生意的关系与52岁大妈认识,随后两人便发生了关系,两人一直保持非正常男女的关系,但这事被男子的妻子知道了,于是便报了警。
不过这事还有一个奇葩的地方,那就是31岁女子与男子虽然办过结婚礼,也是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还有了孩子,但是两人一直都没有领结婚证,而现在男子与52岁大妈已经领了结婚证,所以谁是小三呢。
02、夫妻俩可能感情出现了问题。这名31岁的女子长得也是非常漂亮,完全不是那种丑女,如果不是审美有问题,应该都是会选她的,因此两人可能感情出现了问题。
夫妻感情这东西有时候并不是因为长相是否漂亮就能解决问题的,从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但是没有领结婚证就可以知道,这中间必然是存在一些问题的,正常人即便是当时办完婚礼没领结婚证,但之后都会补上,但是这两位没有。
03、男子审美比较特殊。还有种可能男子就喜欢年龄比自己大的,这种一般就是恋母情结比较严重的人,恋母情结一般是小时候在母爱这方面比较缺少,因此在内心中他更向往与年纪偏大的人在一起。
对于这些人来说女性比他们大反而是优势,他们也能体会到年纪大的魅力,也许年纪大的在平日里比较会照顾人,更体贴,更知道疼人,这都是有可能的。
正所谓是“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嘛”,咱们不能把咱们自己审美强加给别人,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审美,有自己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