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不是维持物体运动的原因,而是改变物体运动状态的原因。力是使物体改变运动状态或形变的根本原因。在动力学中它等于物体的质量与加速度的乘积。
力是物体对物体的作用,力不能脱离物体而单独存在。两个不接触的物体之间也可能产生力的作用。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力的性质
任何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总是相互的,施力物体同时也一定是受力物体。只要一个物体对另一个物体施加了力,受力物体反过来也肯定会给施力物体增加一个力。
(产生条件:力大小相等(合力为零处于无方向静止运动状态)或不相等,方向相反,作用在两个不同的物体上,且作用在同一直线上。简单概括为:异物、等值、反向、共线。 一对相互作用力必然是同时产生,同时消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