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系统能查处分记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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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系统不能查到处分记录,处分记录一般只在大学生档案袋中。
警告处分不记入档案,记过处分记入档案。学生在校期间受到学校处分后,只要积极补救并且再也没有重复犯错。一定的时间后,受处分的学生可以向学校提出个人申请,请求撤销处分。经过学校考察研究决定撤销该生处分后,学校学生处就会从学生学籍档案中撤出处分材料。
教务处系统的国家法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的;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五)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六)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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