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患者门诊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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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但要分情况。仔细读下面:
根据2011年度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低保人员和特困残疾人的合作医疗参保费,由市财政全额承担,他们每年办的参保手续,只要由村或社区居委会上报就可以了。低保人员的医疗报销待遇与其他参保人员同等享受。
为了减轻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费负担,根据上级规定,医院住院报销标准为:门诊报销20%,住院报销75%。对于特困户家庭,支付25%医疗费确实困难的,可以通过大病救助渠道解决。大病救助由民政部门负责征办,每年救助两次,上半年5月份前、下半年10月份前由镇街救助办上报市民政局,再报市财政局拨款。要求救助的大病特困户凭医疗发票,在5月份或10月份前向村或社区申请,然后通过村(社)救助委员会公告后上报各镇街区救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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