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或懂法律的进,关于工伤死亡的问题。
我的一个亲戚,从东北来广州打工,做厨师的,饭店统一组织装修的时候,电线或者是漏电挨到铁床上了,结果我那个亲戚过去搬床,被电电死了,今年才26岁,孩子还不到一岁,现在那个店...
我的一个亲戚,从东北来广州打工,做厨师的,饭店统一组织装修的时候,电线或者是漏电挨到铁床上了,结果我那个亲戚过去搬床,被电电死了,今年才26岁,孩子还不到一岁,现在那个店方老板表态可以赔偿,但是不说赔偿多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具体要赔偿多少钱呢,是怎么算出来的赔偿结果。比如说工伤多少、各种需要的补助多少,具体都是怎么算出来的,先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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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应按以下标准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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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参考:
首先,你的亲戚是否和饭店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你亲戚的近亲属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先把工伤认定确定下来,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要举出一定的证据证明你亲戚和饭店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工牌、工作服、工资单、考勤卡、社保记录等等;
其次:如果劳动部门已经认定为工伤了,分两种情况:饭店给你亲戚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是由社保局给你亲戚的近新属了;如果饭店没有给你亲戚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都由饭店来支付;
再次,工伤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分为三部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他的儿子每月可以领取你亲戚生前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直至十八周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广州是六十个月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广州市的月平均工次大约4000元左右,具体数字可以咨询劳动局,他们一般都会告诉的。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首先,你的亲戚是否和饭店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你亲戚的近亲属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先把工伤认定确定下来,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就要举出一定的证据证明你亲戚和饭店存在劳动关系,例如工牌、工作服、工资单、考勤卡、社保记录等等;
其次:如果劳动部门已经认定为工伤了,分两种情况:饭店给你亲戚买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的赔偿是由社保局给你亲戚的近新属了;如果饭店没有给你亲戚买工伤保险,那么,所有的赔偿都由饭店来支付;
再次,工伤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分为三部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他的儿子每月可以领取你亲戚生前工资的百分之三十,直至十八周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在广州是六十个月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广州市的月平均工次大约4000元左右,具体数字可以咨询劳动局,他们一般都会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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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您亲戚的不幸深感同情。
作为一个劳动仲裁员,我给你一个完整解决方案。
他肯定是工亡,毫无疑问。下面按照工亡计算。
一、赔偿数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种。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广州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4101元),计24607.5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只供养儿子一人,应按月发给儿子死者工资的30%,直到儿子18岁;(假如按照死者工资2000元计算,每月600元)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2个月的广州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4101元),计213252元。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3项一次性支付,根据《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非广州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因工死亡职工,其供养亲属可以申请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所以第2项也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按死者月工资2000元算,所有待遇全都一次性支付大约36万元。
二、解决办法。
虽然老板表态可以赔,但是千万要记住,工伤认定时限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所以,如果久拖不决,一定要记得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老板有诚意,能谈妥数额,并能在事故发生一年内支付,也可以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不一定非要求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有劳动关系就可以。
因为工伤案件程序繁杂,所以,如果老板想拖时间,能拖好几年。我建议你们双方尽量自行协商或者到劳动仲裁申请调解。死者一方在数额上当然要让步,虽然拿到的总数额少一点,但是也是合算的。早一天拿到,省心,而且利息也不少。抚恤金按月发和一次性给负担也不一样。我觉得,能痛痛快快拿到30万,就算比较圆满的解决了。当然,跟亲人死亡相比,这些钱也许算不了什么。
如果实在调解不下来,建议找个律师,这个案子一点也不复杂,律师打起来并不费劲。在我们这里,律师甚至都不用做什么准备,话都不用说100句。这个案子,在我们这里,代理费3000元以内就完全可以。
作为一个劳动仲裁员,我给你一个完整解决方案。
他肯定是工亡,毫无疑问。下面按照工亡计算。
一、赔偿数额。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种。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广州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4101元),计24607.5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如果只供养儿子一人,应按月发给儿子死者工资的30%,直到儿子18岁;(假如按照死者工资2000元计算,每月600元)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52个月的广州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4101元),计213252元。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1、3项一次性支付,根据《广州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非广州市城镇常住户籍的因工死亡职工,其供养亲属可以申请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所以第2项也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按死者月工资2000元算,所有待遇全都一次性支付大约36万元。
二、解决办法。
虽然老板表态可以赔,但是千万要记住,工伤认定时限是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所以,如果久拖不决,一定要记得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老板有诚意,能谈妥数额,并能在事故发生一年内支付,也可以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不一定非要求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有劳动关系就可以。
因为工伤案件程序繁杂,所以,如果老板想拖时间,能拖好几年。我建议你们双方尽量自行协商或者到劳动仲裁申请调解。死者一方在数额上当然要让步,虽然拿到的总数额少一点,但是也是合算的。早一天拿到,省心,而且利息也不少。抚恤金按月发和一次性给负担也不一样。我觉得,能痛痛快快拿到30万,就算比较圆满的解决了。当然,跟亲人死亡相比,这些钱也许算不了什么。
如果实在调解不下来,建议找个律师,这个案子一点也不复杂,律师打起来并不费劲。在我们这里,律师甚至都不用做什么准备,话都不用说100句。这个案子,在我们这里,代理费3000元以内就完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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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赔付20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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