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20万元设立了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20万元设立了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明确约定由乙、丙对合伙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一次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债权人...
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20万元设立了有限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2:3:5,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明确约定由乙、丙对合伙企业进行经营管理。一次甲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债权人丁签订了借货合同,约定丁借给合伙企业3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后借款期限届满,丁向合伙企业主张债权,乙和丙认为:合伙协议明确约定由乙和丙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该借款合同是甲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与丁签订的,与合伙企业无关。丁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合伙企业偿还欠款。合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现有全部资产总额合计10万元。乙欠债权人戊个人债务8万元。
试分析:甲与丁之间的借货合同是否有效?甲、乙、丙分别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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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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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题其实20万,双方就是2+3+5 然后用20×2/10就等于4万 6万 对方就是1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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