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再婚叫什么
法律分析:就是说两人离婚了,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证,后来又从新和他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再次去民政局登记结婚的就是再婚。
结婚登记应持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婚前健康检查证明(这个现在不要求了,自愿);
(5)申请再婚的还要持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申请复婚登记的,手续同结婚登记相同,同时在申请表上还要注明“复婚”字样;
(6)二寸黑白双人合照四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