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沉迷手机怎么办?
孩子沉迷手机可能对学习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家长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帮助孩子摆脱手机成瘾:
1. 适当监控手机使用情况:家长可以用一些软件来监控孩子的手机使用情况, 提高自我约束力和形成休息的习惯。
2. 限制使用时间:家长需要设置孩子的手机使用时间,以及其他娱乐活动的时间和方法来平衡孩子的生活,例如户外运动、阅读等, 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
3. 培养孩子的爱好:为孩子选择各类特长课程,并适时适应娱乐方式,比如与孩子共读、共看文艺作品,让孩子产生对生活、对阅读的热爱。
4. 与孩子分享生活时间:家长应尽量与孩子共度其它时间,促进感情沟通, 培养孩子的兴趣爱好。
5. 自我监督:家长可以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监控和自我约束, 并与孩子合作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避免孩子犯错。
末了,如果孩子的手机成瘾非常严重,需要家长的帮助,家长应该积极寻求专业机构或医生的协助,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帮助孩子克服手机等成瘾问题,帮助孩子更好地掌握生活和学习的积极心态和习惯。
这边为您查询到,孩子沉迷手机建议您这样做: 1.对孩子强制戒手机
既然孩子沉迷手机的现状必须改变,那么不妨狠狠心,在孩子要手机的时候坚决不给,并且把家里所有人的电子产品都藏起来,或者放在孩子够不到的地方,孩子也许会大哭大闹一时,但不会闹一整天,或者两天三天,但不会一直闹下去。通过这种强制隔离,能让孩子知道爸妈的决心,同时也能让孩子明白,不玩手机也没什么,这样慢慢就能从被手机控制心神的状态中走出来了。
2.对孩子情绪安抚
在这个强制戒手机的过程中,由于宝妈需要坚决站在孩子的对立面,对孩子说不,还要对孩子的哭闹置之不理,面对突然这样的爸妈,孩子也可能出现不安的情绪,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安抚宝宝的情绪也非常重要。除了不能给手机,宝妈可以抱住哭闹的宝宝,或者哄哄失落的宝宝,孩子情绪缓和的时候给他讲讲道理,还要告诉孩子,爸爸妈妈依然很爱你。
3.转移孩子的注意力
家长可以在平时多观察一下孩子究竟喜欢手机里的哪种应用并用其他玩具或方式取代这种应用。如果发现孩子喜欢用手按数字键,就给孩子买一个玩具琴陪着他一起探索;如果发现孩子喜欢手机里的图片,不妨用一本有趣的故事绘本转移他的注意力,这对帮孩子戒掉手机非常有效。
4.家长要以身作则
孩子爱玩手机和父母在带娃方面做得不到位有关,没有起到好的示范作用,或者是为了带娃方便,小时候就直接把孩子扔给手机。孩子的很多行为都是从模仿开始的,而父母就是他最初的模仿对象。家长做什么,孩子就会学什么。所以家长的榜样作用尤为重要。建议家长多陪孩子玩,然后和孩子一起建立一个使用手机的健康模式,比如规定每天每人只能玩多长时间的手机,然后和孩子一起遵守,相信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能够成为改变孩子的一个里程碑。
5.多带孩子参加户外活动
带孩子多去参加户外活动,聚会也好,旅行也罢,过程中虽然家长会很累,但你会发现,在和孩子一起游戏、一起探索真实世界的时候,自己也变得不那么需要时刻看手机,孩子就更想不起来手机了。
手机的视野能让孩子眼界广阔,更能让孩子变得狭隘,从此止步不前。建议孩子一天之内,看电视和玩手机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30分钟,及时引导孩子多多关注手机以外的世界,避免孩子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条 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父母不得实施的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
(七)放任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八)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从事国家规定以外的劳动;
(九)允许、迫使未成年人结婚或者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十)违法处分、侵吞未成年人的财产或者利用未成年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十一)其他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财产权益或者不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的行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二是鼓励孩子外出与同学、朋友交往。与其他孩子交往,不仅能够培养孩子的情商,提高他的人际交往能力,还能促进孩子的心理健康,使他在与其他孩子的交流中倾诉自己的烦恼,化解心理的危机。当然,孩子在与同学、朋友交往的过程中获得了友谊和快乐,当然就不会沉迷于手机这个虚幻的世界中去了。
第三是帮助孩子培养其他的兴趣和爱好。比如读书、画画、练习书法、打篮球、羽毛球等等,都是非常好的业余爱好。如果孩子在这些方面有了新的爱好,他对手机的依赖和沉迷也会大大减弱,而且这些有意义的兴趣爱好,还可以扩展孩子知识面、增强孩子体质,提升孩子的才艺,对未来发展很有帮助。
第四是让孩子适度使用手机。在这个手机高度普及的时代,完全禁止孩子使用手机也不现实。家长可以在周末某一个时间段让孩子正大光明地玩一会儿手机,同时引导孩子辨别网上内容的优劣和真伪,避免孩子因网络不良内容而受害或者上当。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第六条 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以及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责任。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对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职责。
国家采取措施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第二十九条 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不得因家庭、身体、心理、学习能力等情况歧视学生。对家庭困难、身心有障碍的学生,应当提供关爱;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学校应当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的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
父母不得实施的行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六)放任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接触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