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人与保险代理人的区别
保险经纪人和险代理人代表的区别就是一个为了客户的利益,一个为了公司的利益。
1、我国《保险法》有明确规定:“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而在我国,保险经纪人的形式就是保险经纪公司。
2、至于保险代理人,则是经由保险人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依法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的单位或个人。
3、保险经纪人的作用就相当于是投保人的风险管理顾问。而保险代理人的作用是代理推销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以及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的勘查和理赔等等。
4、提供的服务不同。保险经纪人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保险安排、协助索赔与追偿等全过程服务;保险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产品、代为收取保险费。
5、服务的对象不同。保险经纪人的主要客户主要是大中型企业和项目,保险代理人的客户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及个人。
6、承担的责任不同。客户与保险经纪人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
7、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简单来说,如果因为保险代理人的过错造成投保客户的损失,这个锅需要保险公司来背。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A有证据证明保险代理人诱导其签订保险合同,虽然过了犹豫期,保险公司还是得退还全部保费。因为受到保险代理人的诱导,违背了合同签订的真实意愿。
8、而《保险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保险经纪人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虽然都是保险中介,但两者之间有着根本区别。
定义不同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机构。
法律责任不同
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是代理被代理关系,被代理保险公司仅对保险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负责。保险经纪人与客户是委托与受托关系,如果因为保险经纪人的过错造成客户的损失,保险经纪人对客户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代表的利益不同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代理业务,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代表的是客户的利益。
提供的产品数量不同
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产品单一。保险经纪人能提供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来满足客户不同的保险需求。
立场不同
保险代理人因为代理的产品单一,一般只会陈述自己产品的优点。保险经纪人可以代理的产品很多,所以能够客观地分析每个产品的优缺点。
投保模式不同
保险经纪人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如每家保险公司的免体检额度不同,非健康体客户,一次性进行多家投保后,选择比较理想的结果承保。保险代理人则无法做到。
扩展资料:
现代保险经纪已有百年历史,保险经纪在一些保险保险经纪人发达国家是保险营销的一种重要形式。相比之下,我国的保险经纪行业起步很晚,直到1999年才相继批准筹建首批三家全国性的保险经纪公司,仅有19年的发展历史。国内较知名的保险经纪公司有明亚保险经纪公司、泛华保险服务集团、永达理保险经纪公司、大童保险销售服务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