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用。
同等学力研究生当然是有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享受国家规定的研究生
学历教育待遇。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统考)、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简称:在职联考)是目前国家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全国性考试。这两个考试在考试目的、考试性质、考试对象等方面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