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但你好像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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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林蒙失恋了,在距离大学毕业的最后几天里。
其实,也算不上失恋,因为她的爱情根本连开始都没有。
林蒙喜欢周知,
她知道,她身边的朋友知道。
连周知,也知道。
但他,却装作不知道。
凌晨1点,林蒙躺在寝室的床上,一边落泪,一边回想,我是怎么就喜欢他了呢?我是怎么就把自己陷入这种悲催的境地了呢?
哦,在过去的半个小时前,周知刚刚拒绝了林蒙。
林蒙喜欢周知,从见他的第一面开始。
大四了,所有的大四狗都要出去实习了。
那一天清晨,林蒙和一个老乡约好一起去税务局报道。
老乡说:“等我们班一个同学吧,他也在那里实习。”
林蒙毫不在意的“恩”了声。
此时,她昏昏欲睡,只想有一张软软的床,让她陷入深蓝色的温柔梦境里。
等啊等,老乡所谓的同学迟迟不来,林蒙觉得自己的耐性要被用尽了。
“我擦,好想暴走。”
然后,在她心里碎碎念的时候,她看到老乡对着远处的一个人在笑。
她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看到一个男孩子向她走来。
恩,他很高很干净,这是林蒙对周知的第一印象,顺带着,还有她突然不受控制狂跳起来的心脏。
他走过来,背后带着清晨不刺眼却温暖的阳光,空气中似乎有甜甜的味道在发酵。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林蒙脑海里反复的出现这句很久以前就看到,却丝毫没有在意的话,连他走过来说了什么也不知道。
等她回过神来后,只听到他笑着冲她说道:“我叫周知,众所周知的周知。”
哦,他叫周 知。
林蒙红了脸,声音比平时小了八度道:“我叫林蒙,蒙娜丽莎的蒙。”
然后,她清晰的听到他微不可闻的轻笑了一声。
林蒙只觉得自己的脸,更红了,此后无数次后悔:“我擦,我当时为啥要说蒙娜丽莎!!!”
越是相处,林蒙就越是喜欢周知。
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喜欢上一个人,却发现那个人真实的一面比你想象的还要美好,这应该算得上幸运。
然后越是相处,林蒙对周知的喜欢就越是掩饰不住。
她会在中午午休时间,专门跑去骚扰周知,不让他睡觉。
她会在很多人当中,一眼就看到他,眼睛里有光在闪。
她会在每天出门之前,变换风格,精心打扮。
她会在每个一起上班、下班的路上,有意无意的更靠近他,和他多说话。
真正的喜欢,是掩饰不住的,它透露在每一个生活的小细节里。
喜欢一个人,眼睛是瞒不住的,她看向他时眼里的光芒,任谁也不会不清楚她的心思。
她的老乡知道了,和他一个办公室的女孩知道了,所有人都知道了。
林蒙想:“那他呢?他也知道吗?”
是的,周知知道,从一开始就知道。
但是,他对于她的所作所为,毫无反应。
她的老乡,她的朋友,都劝林蒙:“放弃吧,他不喜欢你,你不要追逐一个不可能的人了。”
她说:“好。”
后来有一次,老乡的朋友回到学校,也是周知的同班同学。(别猜了,这个朋友就是我!!!哈哈哈~~~)
她们聊天,聊着周知。
说他太过较真儿,
说大学追他的女生很多,
说他有小洁癖,
说……
林蒙在旁边听着,不发一言。
心里却有着小小的兴奋。
有时候,和不相干的人提起自己喜欢的人,听她们评价、八卦,凝神收集着所有自己已经知道或者从不了解的一切,能给人带来莫大的快乐。
那些好的,不好的事情,都成了她喜欢他的理由。
日子就这样走着,周知对她依旧如故,他们的关系没有更近一步,也没有坏到不能相处。
他们,是每天一起走路上下班的人,是加过彼此微信的人,是在同一个税务局实习的人。
除此之外,她和她,还是什么呢?
“或许,连朋友都算不上吧。”林蒙摇着头在心里叹息道。
真正的喜欢,是这么容易放弃的吗?
她嘴上说着放弃,心里却依然念着他,主动找他说话,主动约他出来。
喜欢,就是心里放弃了一千次,再奋不顾身一万次。
周知,我喜欢你,我那么喜欢喜欢你,你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呢?
毕业最后几天,林蒙躺在床上思索良久,心里有什么要喷薄而出。
她好怕,好怕毕业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他。
老天呐,我好喜欢好喜欢他。
那么,我可以赌一次吗?
那么,我可以勇敢一次吗?
凌晨12:00,林蒙鼓起勇气,给他发了消息。
“我喜欢你。”
做决定之前,她纠结了很久很久。
毕竟,女追男这件事,怎么听怎么看都是不太好的事情。
它意味着,你要打破常规,丢掉自尊,忍受大众眼光。
恩,结果如她所想。
虽然她做好了被拒绝的打算,但是当事情真正发生的那一刻,林蒙觉得,自己怎么还是那么难过呢?好像这一辈子,她都没有这么伤心过。
但她还要故作轻松的回他信息:“还是很高兴认识你,来我们这儿请你吃饭。”
放下手机,彻夜未眠。
第二天早晨,林蒙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起床,把室友都吓了一跳。
“我擦,林蒙,昨晚你去偷牛了。”
林蒙点点头,“恩,偷了不止一只。”
哭也哭过了,被拒绝也被拒绝了,但是林蒙,还是想见他。
她叫上一起实习的几个人去聚餐,其实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
大学倒计时,见他的日子,见一次就少一次了。
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不出来。
原来他,讨厌我到这种地步?
连见也不愿意见我了。
是呀,我还在奢望什么呢?
呵呵。
林蒙以为,在20号毕业之前,她和他应该都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她忙着聚餐,忙着和同学朋友告别,她笑,她大笑,
所有人都以为她不伤心,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每天心里是多么难过。
但是没办法了,我做了能做的一切。
20号大四狗离校,19号晚上学校里很多人彻夜未归,很多人彻夜谈心,很多人彻夜未眠。
但林蒙睡得很早,她的大学,终究只有一个放不下的他而已。
早晨起床,打开手机,一条消息跳出来,是他发了一遍她的名字。
时间显示是6月20日,凌晨05:20。
林蒙觉得,自己的心狂烈的跳了跳。
她不敢相信,擦了擦眼睛,再看,还是那个时间。
这是偶然?还是有意?
林蒙,不敢给自己希望。
因为周知他,从来没有给过自己希望。
但是,她还是想不切实际的抱着一点希望。
所以,林蒙颤抖着发了一条信息回去:”昨天晚上喝高兴了?
他很快回了消息。
“我想好了一件事情
我想和你在一起
你不说话就是你愿意”
林蒙承认,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呆了。
她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
她好怕,这是一场梦。
“你是不是昨晚没睡?酒没醒?”
“我是清醒了才和你说的。”
有两滴泪划过眼角。
林蒙回道:“你刚刚说我没说话就是愿意,其实你应该知道,就算我说话,也还是我愿意。”
至此,故事圆满。
周知,你看,你走向我,远比我走向你容易。
我走向你,需要走99步。
而你走向我,只需要走1步。
Chapter.2
周知对林蒙有好感,从见她的第一面开始。
第一次见她,他觉得她有点儿呆,和他说话也没在状态,但却有种奇妙的可爱。
然后,越是相处,越是喜欢。
他当然也知道,她喜欢自己。
但是周知,有自己的打算。
他想的,更多是未来。
两个人不是一个地方,但他迟早是要回到家陪伴父母的。
如果和她在一起了,那么父母怎么办呢?
还有很多因素,都让周知觉得,他和林蒙,是没有可能的。
所以,他装作不知道。对她的喜欢,毫无回应。
甚至会在她要说关于感情的话题时,用其他的事情岔开话题。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喜欢他。
但没有一个人看得出来,他喜欢她。
可能男孩子天生就比女孩子理性,也想得更多。
他的爱情里,包含了喜欢以外的太多因素。
后来,他知道,她的朋友都在劝她放弃喜欢自己。
当他知道时,心里其实很窝火。
“这群猪队友,什么叫我不喜欢她!”
但他,并不能做什么。
他就继续偷偷的关注着她,喜欢着。
直到那晚她亲自给自己告白。
他拒绝她的时候,心都在滴血。
从那天之后,她再也不主动找自己了。
她叫他吃饭,他也不去。
“她以为我是不想见她,其实我只是想表达我的不满。”
谁叫她,这这么多天不联系自己。
其实周知自己也知道,自己有点儿过分了。
明明是自己拒绝了她,为什么还要要求她一直对自己好呢?
直到19号晚上,聚餐完回寝室躺在床上。
周知左思右想,实在是不想错过她啊。
我也想,为爱勇敢一次啊。
其他的,我!不!管!了!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她那么伤心啊。
她明明该是那么明媚的一个女孩子啊。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
但是怕吓着她,也不想林蒙认为自己是酒后胡说,所以他睁着眼睛一直到早晨05:20,才发了消息过去。
他知道,她会说:“我愿意。”
其实,在两个人的感情世界中,
一锤定音的,
不是心有灵犀的睿智,
不是旗鼓相当的欣赏,
更不是死心塌地的仰望。
是心疼,是怜惜,
是两难境地里,
那一点点无可奈何的舍不得。
Chapter.3
故事到这里才真正结束了。
是的,她喜欢他,他也喜欢她。
从开始到后来。
最近这厮,成天和我秀恩爱。
他说:“和她在一起后,真的心情超好,话也会变多,两个人啥也不说也很快乐。”
他说:“以前给自己设了太多条条框框,但这次我想跟着自己的心走。”
我说:“你会和她走到最后吗?”
他说:“困难总会遇到,遇到了我就去解决,我现在只想好好保护她,珍惜她。”
好了,这也就足够了。
大学喜欢他的女生,很多,真的很多。
大学伊始,班上就有一个女孩子在聚餐时当着全班宣告:“从今天开始,我就正式开始追XX了。”
我擦,牛,真牛。
要知道,那可刚刚大学开始呢!!!
不过好气哦,当时我在寝室睡觉,没有见证此件大事。
还有一次,一个女生约他晚上一起跑步。
他说:“我跑得快,你跟不上。”
然后晚上和我一起去操场跑步,这厮龟速移动,跑的比我还慢。
这个拒绝的理由还真是……
那么,我亲爱的朋友,恭喜你了。
恭喜那么多女孩子中,终于有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让你停岸了。
你这个温吞的人,也终于为爱勇敢一次啦。
我很替你开心呐。
我呢,
也为她开心,
他选择让你成为他的盔甲,他的软肋,
那么从此以后,
这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在深夜为爱哭泣的女孩子了。
这世上所有的女孩子都是天使,
都值得被好好对待。
在我看来,女生主动追求一个男生,
是一个女生在情感上所能迸发的最大勇气,也因此愈加令人敬佩。
这个过程中有太多人性的美好,
这件事,本身就值得被温柔以待。
我亲爱的朋友啊,
以后,
你可以和她在每一个夏天的傍晚,
和她手拉手,
走在安静的河边,
或是热闹的夜市里,
那时候一定连晚风都是无比温柔的。
你曾经对爱情的美好憧憬,
一定都会一一实现。
至于你说的,什么时候让我一起去吃个饭,
我还是拒绝吧。
我怕你们虐死我这条单身狗了。
等你这个词语很奇妙
它用在长时间的范畴里
苦的不像话
但是又在未来短暂的时间里
甜到不行
比如
“我在楼下等你一起吃饭”
多浪漫呀
愿世界上的所有等待,都不负一场相思。
祝安好,
你,世间每一个勇敢逐爱的你。
林蒙失恋了,在距离大学毕业的最后几天里。
其实,也算不上失恋,因为她的爱情根本连开始都没有。
林蒙喜欢周知,
她知道,她身边的朋友知道。
连周知,也知道。
但他,却装作不知道。
凌晨1点,林蒙躺在寝室的床上,一边落泪,一边回想,我是怎么就喜欢他了呢?我是怎么就把自己陷入这种悲催的境地了呢?
哦,在过去的半个小时前,周知刚刚拒绝了林蒙。
林蒙喜欢周知,从见他的第一面开始。
大四了,所有的大四狗都要出去实习了。
那一天清晨,林蒙和一个老乡约好一起去税务局报道。
老乡说:“等我们班一个同学吧,他也在那里实习。”
林蒙毫不在意的“恩”了声。
此时,她昏昏欲睡,只想有一张软软的床,让她陷入深蓝色的温柔梦境里。
等啊等,老乡所谓的同学迟迟不来,林蒙觉得自己的耐性要被用尽了。
“我擦,好想暴走。”
然后,在她心里碎碎念的时候,她看到老乡对着远处的一个人在笑。
她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就看到一个男孩子向她走来。
恩,他很高很干净,这是林蒙对周知的第一印象,顺带着,还有她突然不受控制狂跳起来的心脏。
他走过来,背后带着清晨不刺眼却温暖的阳光,空气中似乎有甜甜的味道在发酵。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林蒙脑海里反复的出现这句很久以前就看到,却丝毫没有在意的话,连他走过来说了什么也不知道。
等她回过神来后,只听到他笑着冲她说道:“我叫周知,众所周知的周知。”
哦,他叫周 知。
林蒙红了脸,声音比平时小了八度道:“我叫林蒙,蒙娜丽莎的蒙。”
然后,她清晰的听到他微不可闻的轻笑了一声。
林蒙只觉得自己的脸,更红了,此后无数次后悔:“我擦,我当时为啥要说蒙娜丽莎!!!”
越是相处,林蒙就越是喜欢周知。
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喜欢上一个人,却发现那个人真实的一面比你想象的还要美好,这应该算得上幸运。
然后越是相处,林蒙对周知的喜欢就越是掩饰不住。
她会在中午午休时间,专门跑去骚扰周知,不让他睡觉。
她会在很多人当中,一眼就看到他,眼睛里有光在闪。
她会在每天出门之前,变换风格,精心打扮。
她会在每个一起上班、下班的路上,有意无意的更靠近他,和他多说话。
真正的喜欢,是掩饰不住的,它透露在每一个生活的小细节里。
喜欢一个人,眼睛是瞒不住的,她看向他时眼里的光芒,任谁也不会不清楚她的心思。
她的老乡知道了,和他一个办公室的女孩知道了,所有人都知道了。
林蒙想:“那他呢?他也知道吗?”
是的,周知知道,从一开始就知道。
但是,他对于她的所作所为,毫无反应。
她的老乡,她的朋友,都劝林蒙:“放弃吧,他不喜欢你,你不要追逐一个不可能的人了。”
她说:“好。”
后来有一次,老乡的朋友回到学校,也是周知的同班同学。(别猜了,这个朋友就是我!!!哈哈哈~~~)
她们聊天,聊着周知。
说他太过较真儿,
说大学追他的女生很多,
说他有小洁癖,
说……
林蒙在旁边听着,不发一言。
心里却有着小小的兴奋。
有时候,和不相干的人提起自己喜欢的人,听她们评价、八卦,凝神收集着所有自己已经知道或者从不了解的一切,能给人带来莫大的快乐。
那些好的,不好的事情,都成了她喜欢他的理由。
日子就这样走着,周知对她依旧如故,他们的关系没有更近一步,也没有坏到不能相处。
他们,是每天一起走路上下班的人,是加过彼此微信的人,是在同一个税务局实习的人。
除此之外,她和她,还是什么呢?
“或许,连朋友都算不上吧。”林蒙摇着头在心里叹息道。
真正的喜欢,是这么容易放弃的吗?
她嘴上说着放弃,心里却依然念着他,主动找他说话,主动约他出来。
喜欢,就是心里放弃了一千次,再奋不顾身一万次。
周知,我喜欢你,我那么喜欢喜欢你,你为什么就是不喜欢我呢?
毕业最后几天,林蒙躺在床上思索良久,心里有什么要喷薄而出。
她好怕,好怕毕业之后,就再也见不到他。
老天呐,我好喜欢好喜欢他。
那么,我可以赌一次吗?
那么,我可以勇敢一次吗?
凌晨12:00,林蒙鼓起勇气,给他发了消息。
“我喜欢你。”
做决定之前,她纠结了很久很久。
毕竟,女追男这件事,怎么听怎么看都是不太好的事情。
它意味着,你要打破常规,丢掉自尊,忍受大众眼光。
恩,结果如她所想。
虽然她做好了被拒绝的打算,但是当事情真正发生的那一刻,林蒙觉得,自己怎么还是那么难过呢?好像这一辈子,她都没有这么伤心过。
但她还要故作轻松的回他信息:“还是很高兴认识你,来我们这儿请你吃饭。”
放下手机,彻夜未眠。
第二天早晨,林蒙顶着两个巨大的黑眼圈起床,把室友都吓了一跳。
“我擦,林蒙,昨晚你去偷牛了。”
林蒙点点头,“恩,偷了不止一只。”
哭也哭过了,被拒绝也被拒绝了,但是林蒙,还是想见他。
她叫上一起实习的几个人去聚餐,其实只是为了再见他一面。
大学倒计时,见他的日子,见一次就少一次了。
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不出来。
原来他,讨厌我到这种地步?
连见也不愿意见我了。
是呀,我还在奢望什么呢?
呵呵。
林蒙以为,在20号毕业之前,她和他应该都没有见面的机会了。
她忙着聚餐,忙着和同学朋友告别,她笑,她大笑,
所有人都以为她不伤心,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每天心里是多么难过。
但是没办法了,我做了能做的一切。
20号大四狗离校,19号晚上学校里很多人彻夜未归,很多人彻夜谈心,很多人彻夜未眠。
但林蒙睡得很早,她的大学,终究只有一个放不下的他而已。
早晨起床,打开手机,一条消息跳出来,是他发了一遍她的名字。
时间显示是6月20日,凌晨05:20。
林蒙觉得,自己的心狂烈的跳了跳。
她不敢相信,擦了擦眼睛,再看,还是那个时间。
这是偶然?还是有意?
林蒙,不敢给自己希望。
因为周知他,从来没有给过自己希望。
但是,她还是想不切实际的抱着一点希望。
所以,林蒙颤抖着发了一条信息回去:”昨天晚上喝高兴了?
他很快回了消息。
“我想好了一件事情
我想和你在一起
你不说话就是你愿意”
林蒙承认,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整个人都呆了。
她不敢相信,真的不敢相信。
她好怕,这是一场梦。
“你是不是昨晚没睡?酒没醒?”
“我是清醒了才和你说的。”
有两滴泪划过眼角。
林蒙回道:“你刚刚说我没说话就是愿意,其实你应该知道,就算我说话,也还是我愿意。”
至此,故事圆满。
周知,你看,你走向我,远比我走向你容易。
我走向你,需要走99步。
而你走向我,只需要走1步。
Chapter.2
周知对林蒙有好感,从见她的第一面开始。
第一次见她,他觉得她有点儿呆,和他说话也没在状态,但却有种奇妙的可爱。
然后,越是相处,越是喜欢。
他当然也知道,她喜欢自己。
但是周知,有自己的打算。
他想的,更多是未来。
两个人不是一个地方,但他迟早是要回到家陪伴父母的。
如果和她在一起了,那么父母怎么办呢?
还有很多因素,都让周知觉得,他和林蒙,是没有可能的。
所以,他装作不知道。对她的喜欢,毫无回应。
甚至会在她要说关于感情的话题时,用其他的事情岔开话题。
所有的人都知道,她喜欢他。
但没有一个人看得出来,他喜欢她。
可能男孩子天生就比女孩子理性,也想得更多。
他的爱情里,包含了喜欢以外的太多因素。
后来,他知道,她的朋友都在劝她放弃喜欢自己。
当他知道时,心里其实很窝火。
“这群猪队友,什么叫我不喜欢她!”
但他,并不能做什么。
他就继续偷偷的关注着她,喜欢着。
直到那晚她亲自给自己告白。
他拒绝她的时候,心都在滴血。
从那天之后,她再也不主动找自己了。
她叫他吃饭,他也不去。
“她以为我是不想见她,其实我只是想表达我的不满。”
谁叫她,这这么多天不联系自己。
其实周知自己也知道,自己有点儿过分了。
明明是自己拒绝了她,为什么还要要求她一直对自己好呢?
直到19号晚上,聚餐完回寝室躺在床上。
周知左思右想,实在是不想错过她啊。
我也想,为爱勇敢一次啊。
其他的,我!不!管!了!
最重要的是,他不想她那么伤心啊。
她明明该是那么明媚的一个女孩子啊。
所以,他做了一个决定。
但是怕吓着她,也不想林蒙认为自己是酒后胡说,所以他睁着眼睛一直到早晨05:20,才发了消息过去。
他知道,她会说:“我愿意。”
其实,在两个人的感情世界中,
一锤定音的,
不是心有灵犀的睿智,
不是旗鼓相当的欣赏,
更不是死心塌地的仰望。
是心疼,是怜惜,
是两难境地里,
那一点点无可奈何的舍不得。
Chapter.3
故事到这里才真正结束了。
是的,她喜欢他,他也喜欢她。
从开始到后来。
最近这厮,成天和我秀恩爱。
他说:“和她在一起后,真的心情超好,话也会变多,两个人啥也不说也很快乐。”
他说:“以前给自己设了太多条条框框,但这次我想跟着自己的心走。”
我说:“你会和她走到最后吗?”
他说:“困难总会遇到,遇到了我就去解决,我现在只想好好保护她,珍惜她。”
好了,这也就足够了。
大学喜欢他的女生,很多,真的很多。
大学伊始,班上就有一个女孩子在聚餐时当着全班宣告:“从今天开始,我就正式开始追XX了。”
我擦,牛,真牛。
要知道,那可刚刚大学开始呢!!!
不过好气哦,当时我在寝室睡觉,没有见证此件大事。
还有一次,一个女生约他晚上一起跑步。
他说:“我跑得快,你跟不上。”
然后晚上和我一起去操场跑步,这厮龟速移动,跑的比我还慢。
这个拒绝的理由还真是……
那么,我亲爱的朋友,恭喜你了。
恭喜那么多女孩子中,终于有一个可爱的女孩子让你停岸了。
你这个温吞的人,也终于为爱勇敢一次啦。
我很替你开心呐。
我呢,
也为她开心,
他选择让你成为他的盔甲,他的软肋,
那么从此以后,
这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在深夜为爱哭泣的女孩子了。
这世上所有的女孩子都是天使,
都值得被好好对待。
在我看来,女生主动追求一个男生,
是一个女生在情感上所能迸发的最大勇气,也因此愈加令人敬佩。
这个过程中有太多人性的美好,
这件事,本身就值得被温柔以待。
我亲爱的朋友啊,
以后,
你可以和她在每一个夏天的傍晚,
和她手拉手,
走在安静的河边,
或是热闹的夜市里,
那时候一定连晚风都是无比温柔的。
你曾经对爱情的美好憧憬,
一定都会一一实现。
至于你说的,什么时候让我一起去吃个饭,
我还是拒绝吧。
我怕你们虐死我这条单身狗了。
等你这个词语很奇妙
它用在长时间的范畴里
苦的不像话
但是又在未来短暂的时间里
甜到不行
比如
“我在楼下等你一起吃饭”
多浪漫呀
愿世界上的所有等待,都不负一场相思。
祝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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