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关系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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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是最根本的治国方略。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基础上,对人们的思想道德提出的更高的要求。在民主政治建设领域,规范人们行动的标准首先是法律。在道德标准与法律标准发生冲突的场合,在个人权威与法律权威发生抵触的情形下,最终应当坚持法律的立场,依法办事。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属于不同的范畴。社会主义法治与道德本质是一致的,产生于同样的经济基础,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两者分属于不同的范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
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互促进。法律是道德的重要载体,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充分实现,有利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推行,有利于提高公民的道德水平。推行以德治国,社会主义道德水平普遍提高又必然促进社会主义法治的有效实现。
依法治国的意义:
1、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2、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
3、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
4、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5、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
6、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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