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的中国社会性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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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的中国社会性质如下:
建国初期的中国社会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产物,依据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情以及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国际形势,结合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经验,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提出了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
新民主主义社会已经出现在中国大地上。这一社会随着国家诞生而在全国确立起来。这样中国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就分成了基本性质一致而又有重要区别的两个阶段:革命根据地时期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和新中国成立后的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征:
在社会形态上,它不是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属于社会主义体系的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性质的社会。
在政治上实行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人民民主专政,民族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还存在,并在国家政权中占有一定地位。
在经济上实行国营经济主导的包括国营经济、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
在文化上实行发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走向社会主义的必经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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