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执行主席的职权包括什么?
学生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主持学生会全面工作。
2、制定学生会工作规划和各项制度,督促学生干部对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
3、负责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领导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的决议,向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全体干部会议和学生会主席团会议报告工作。
4、上传下达,准确传达学校各项决定并督促落实,积极反映学生需求。
5、督促、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开展,指导、帮助各年级学生会、班委会工作。
6、组织各类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会议,提高学生干部工作能力,保证学生干部工作条件、监督学生干部工作廉洁、执行对学生干部的考核。
7、作为学校学生的群体代表,对兄弟学校进行交流访问,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学生向上风貌。
8、协调学生会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协调学生会与团委会、社团联合会、志愿者协会等学校其他组织的关系,协调校学生会与各年级学生会、各班委会的关系。
9、参与学校管理事务,列席学校部分会议,积极建言献策、积极反映学生心声、积极落实有关决定。
10、学生会主席应当承担或拥有的其他职责。
大学学生会主席工作内容
(一)学生会主席在系党总支的领导下和分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
(二)根据学院、系领导的指示和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兼顾,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安排,做好各项工作。
(三)带领学生会成员,模范遵守学院和系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四)检查、督促学生会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各部部长完成分管工作,定期召开学生会例会,研究布置学生会工作。
(五)强化学生会内部管理,搞好团结,协调内外关系,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战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