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交完以后还要办什么手续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房贷交完后应当办理的手续如下:
1、向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
2、与贷款银行一起办理房屋抵押权的注销手续;
3、向开发商办理押金的退还手续。
若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不动产权证的,只需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处窗口就可。
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办过不动产权证的,则需要带银行注销单拿到房管窗口办理注销,然后才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347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深圳蓝天飞翔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