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本科生落户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居住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不含补缴)。
2、随迁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且在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办理材料:
(一)迁移人员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及身份证,原件1份;
(二)毕业证书,原件1份;
(三)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原件1份;
(四)劳动合同,原件1份;
(五)本人在杭合法固定住所的房产证,原件1份,本人合法固定住房中有房屋共有产权人需提供所有产权人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在市区无房的,需提供人才市场盖章的同意落户证明原件或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或亲友同意落户声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原件1份,拟落户地户口簿原件1份;
(六)在杭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内部核查,无需群众提供);
(七)结婚证,原件1份;(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八)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法律依据: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非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