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低保政策
法律分析:低保审核程序分为本人申请、乡镇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五个步骤,以户为单位申请,由户主本人作为申请人,以家庭成员的总收入为审核标准,所有申请审批材料需有调查走访、评议后由村级干部、乡镇领导签字方能通过认可
享受低保的对象为:低收入家庭,同时还有分类施保,比如:重特大疾病、重度残疾、困境儿童、70岁以上的老人、普通高等教育的在校学生、在校高中生,重特大疾病指:由县级以上医院诊断的患下列疾病中一种或几种的人员:
(1)恶性肿瘤。
(2)重度瘫痪。
(3)慢性肾衰竭(尿毒症)。
(4)主动脉、冠状动脉手术。
(5)心脏瓣膜手术。
(6)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7)先天性心脏病。
(8)高血压期。
(9)重症精神病。
(10)脑血栓(偏瘫)。
(11)系统性红斑狼疮。
(12)白血病。
(13)急性心肌梗塞。
(14)急性重症肝炎。
(15)急性坏死型重症胰腺炎。
(16)坏死性肠梗阻。
(17)严重型糖尿病。
(18)重度帕金森病。
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以下简称残疾证)一、二级残疾人员。其中,因病加分类调节金的必须是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出院证、彩超、CT等报告单为准,医生手写证明不认可;因重残加分类调节金的必须有二代残疾证复印件。
因困境儿童加分类调节金的必须有经民政局审批享受低保的困境儿童认定表;因在校高中生、大学生加分类调节金的必须有加盖学校公章的学籍证明。
限制条件:近三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新建住房;家庭人均现金资产总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拥有铺面或从事了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是法人代表的;一年内不再户籍所在地居住也无法联系的。
有法定抚养人,抚养人不履行法律义务的除外;有吸毒、嫖娼、赌博、非法组织、监狱服刑人员除外;子女有出国留学或就读高额收费学校的除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价值超过当地低保月标准24倍的;人为闲置承包土地山林的家庭除外;特困救助供养对象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