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里的电器坏了到底谁负责出钱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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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也就是说租房时电器坏了的情况,合同有约定,就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维修款。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出租人维修。承租房屋时,租房者对于房东的个人情况要验查仔细:房东本人、房产证、身份证,委托出租的要有委托人的委托书、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无房产证的要有购房合同,转租的要有租赁合同以及提供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明,以免引起法律纠纷。承租方收房时要仔细,将房屋设施破损的情况写进合同,以防中介在收房时扣押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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