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房屋过户

 我来答
创作者DKEIFHCB3727
行业观察员

2021-11-28 · 贵阳民商事领域专业律师
创作者DKEIFHCB3727
采纳数:3097 获赞数:685

向TA提问 私信TA
展开全部
事业单位房屋过户首先须经事业单位批示,否则不得过户。经事业单位审批后,以划拨形式取得的土地需要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才可进行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出售、出让、转让、对外捐赠、报废、报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第二十五条除本办法第五十六条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34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合肥云端漫步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146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