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所
1、负责组织和管理乡镇财政收入和支出,编制执行乡镇年度财政预算,监督乡镇单位预算执行,编制财政决算;
2、负责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3、负责乡镇非税收入的管理;
二、土地所
1、负责全镇的土地管理、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
2、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搞好土地的权属管理、地籍管理;
3、负责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工作。按法律规定颁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负责做好新建房屋农村居民宅基地使用证换发、归档工作。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三、计生办
1、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规定和措施;
2、拟定本乡人口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实行监督检查;
3、组织人口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现行生育有关政策,处理本乡的违法生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按程序处理;
四、林业站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五、农业站
1、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
3、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
4、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
5、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 业技术推广活动。
1、党政办职责。(1)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确保上传下达、政令畅通、信息反馈及时;(2)积极上报材料和投递信息,公文写作规范,保密制度健全,对来信来访处理及时;(3)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电话随时有人接传,来客随时有人接待;(4)传真通信定时联络率在95%以上,收发报成功率达到100%(5)公文处理快捷、高效、规范,做到收发有登记、传递符合程序,催办有回音;(6)公文格式规范;文头印制合格,文种使用规范,行文讲究规则;用字标准,文体字号设置得当,印刷美观大方;(7)公文资料保存完整,归档及时、规范;(8)对上级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落实情况;(9)负责行政后勤工作和机关管理;(10)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2、经济发展办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经济发展方针、政策,依据本地实际,制定发展规划;(2)组织制定全乡经济发展的规划及实施办法,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3)指导调整全乡农业发展格局,大力实施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工作;(4)建立健全多方位的市场载体,拓宽流通渠道,招商引资,促进经济外贸发展。
3、社会事务办职责。(1)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全乡的社会稳定、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2)依据国家的方针政策负责全乡民政工作,重点抓好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济、福利、婚姻登记、五保供养、特困户大病救助等事项;(3)主持文化教育、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完成乡委、乡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4)依据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控制人口增长,管好文化市场;(5)提出并制定全乡教育、卫生、文化、科技、计划生育的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
4、事业单位职能(1)、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村、农业、农民提供信息咨询和中介服务。(2)、认真抓好基础教育,组织开展全乡公民的专业技术培训,提高全体公民素质。(3)、引进、示范推广农业农机实用新技术、新产品和农作物新品种,开展生态环境和流域治理。(4)、帮助和指导村委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为加强集体经济管理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5)、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畜牧业,切实加强畜牧兽医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6)、组织开展农村文化体育活动,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7)、开展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和防疫工作,方便群众就医。(8)、积极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5、计划生育办职责。编制本乡年度人口计划和长远人口规划;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据有关法规审批安排生育指标;开展计划生育法律政策和基础知识的宣传培训;为育龄妇女提供生育、节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优质服务;组织征收超生子女社会抚养费;完成乡党委、乡政府安排的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的其它工作。
6、人民武装部。负责本乡的民兵预备役工作,及时组织进行兵役登记;配合县武装部开展征兵工作,为部队输送合格人才;组织民兵开展训练,强化民兵组织建设;按照乡党委、政府部署,抓好拥军优属工作。
7、财税所职责。负责本乡范围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编制本乡财政预算方案,制定财源建设规划,并在乡政府领导下抓好财源建设;代征上级税务部门委托的工商零散税收;依法处理违反税收征管法律、法规的行为;监督检查全乡各国有单位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并查处相关问题。认真做好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工作和农资补贴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机关工作。
8、司法所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和处理调解重大疑难民事纠纷;围绕民主与法制建设,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办理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