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认证后还能作废吗

 我来答
律说律答
2022-09-02 · 百度认证:山东律说律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律说律答
向TA提问
展开全部
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作废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其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其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发票认证后就不能作废了,只能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06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哈尔滨冰雪奇缘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546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