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文化手抄报
把"文化"仅仅理解为精神文化是过于狭窄了,而后一个定义,又过于宽泛,过于抽象了。由于通常说的文化是如此抽象的一个概念,其结果就势必导致人人都似乎知道什么是文化,人人都可以谈论文化,但是,一讨论到文化的具体意义,就会发现原来的这个文化定义是个不着边际、没有形体,似乎捉不住摸不着的概念。
19世纪中叶以后,西方社会科学中出现了人类学、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等相关连的,以人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由此我们注意到"文化"这个概念,是这些学科——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中的一个基本范畴。
在西方人类学家看来,文化是个很具体的东西。每一个社会,每一个民族,人们生活在一定的地域里,人们组成一个实体性的社会,建立一定的社会制度,具有一定的意识形态,人们的行为遵循一定的模式,自觉、不自觉地服从于一定的行为规则,这几方面组成了一个社会的文化体系。
也就是说,文化是指一种形态化的具体事物。文化是一种地域性和区域性的民族社会现象。它是一个有结构的实体,可以划分成四个层面。
第1, 社会的经济体系,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经常讲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第2, 是这个社会中人和人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网络,以及这些网络所采取的制度化形式。例如,联结着人们的亲属关系、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以及其他法律、政治关系。这是文化的制度化层面。
文化
人类传统观念认为,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它是由人类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人类社会与历史的积淀物。确切地说,文化是凝结在物质之中又游离于物质之外的,能够被传承和传播的国家或民族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方式、行为规范、艺术文化、科学技术等,它是人类相互之间进行交流的普遍认可的一种能够传承的意识形态,是对客观世界感性上的知识与经验的升华。
大家日常生活中所理解的文化,主要是指作为一种观念形态的文化,侧重于文化的精神方面。比如说,我们读的书籍,我们的知识,教养等等,我们把它们称作文化,但是这种文化和十九世纪以来人类学家所提出的文化概念,是不太一样的。
此外还有一种说法见之于流行的教科书里面很常见的文化定义:认为"文化是人类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这个定义虽然没有什么错误,但它与现代人类学家、文化学家所理解的"文化"概念,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