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普通话但手抄报字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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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是现代标准汉语的另一个称呼,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官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通用语。
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但是,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也就是说,普通话不包括北京话里的土词、土语和土音。这就表明普通话实际上是规范化的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口语形式。也体现了普通话与北京话的共同点与区别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不让说方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语言政策。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在会说方言的基础上,还要会说民族共同语。推广普通话总的要求是在正式的场合和公众交际的场合讲普通话,但并不是排除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的,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所有场合一律不让说方言。
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普及,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通过开展推普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普及普通话,积极推行规范汉字,在全社会营造“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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