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论的原理和方法论
1.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于人类的认识来源、认识能力、认识形式、认识过程和认识真理性问题的科学认识理论。
它首先是可知论。
认为客观物质世界是可知的。
人们不仅能够认识物质世界的现象,而且可以透过现象认识其本质。
人类的认识能力是无限的,世界上只有尚未认识的事物,没有不可认识的事物,从而与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
它的基本前提是反映论。
认为物质世界是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而独立存在的,人的意识是物质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人脑的机能,是对物质世界的反映。
坚持从物到感觉和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和从思想、感觉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路线划清了界限。
它是实践论。
在人类认识史上,第一次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认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认识的目的和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它把辩证法应用于认识论,强调人的认识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能动的辩证发展过程。
认识的辩证法,表现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上,认识来自实践,又转过来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
表现在认识过程中,人对世界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多次反复、无限深化的过程。
2.方法论
1、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认识的来源、认识发展的动力、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认识的目的的归宿,要求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积极投身实践。
2、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要求重视认识的反作用,发挥科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3、真理是客观的、具体的、有条件的,要求正确对待错误,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真理。
4、认识具有反复性、无限性、上升性,追求真理是一个过程,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实践中认识和发现真理,在实践中检验和发展真理。
拓展资料:
内容
实践观
一、实践决定认识,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借助一定的工具作为手段,使客观对象发生某种改变而获得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要,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使人类认识的发展。
另外,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的认识能力。
3、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要检验一种认识是否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需要联结主观与客观的实践来检验。
通过实践,人们把指导自己实践的认识和实践所产生的结果加以对照,从而检验认识是否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事物。
4、实践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认识从实践中来,最终还要回到实践中去(指导实践)。
认识本身不是目的,改造世界是认识的目的和归宿。
二、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
正确的认识能够指导实践取得成功,错误的认识会把人们的实践活动引向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