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九族》具体是指哪《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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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九族应来自於秦变法后的夷三族法
九族”也是指亲属。但“九族”所指,同样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封建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诛九族
n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n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n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九族”也是指亲属。但“九族”所指,同样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封建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诛九族
n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n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n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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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族
《三字经》中对九族的说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从汉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各有其社会、政治背景,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三字经》中对九族的说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即“高祖、曾祖、祖父、父亲、己身、子、孙、曾孙、玄孙”。从汉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各有其社会、政治背景,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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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林外史》中,萧金铉等人到雨花台游玩,见到“夷十族处”,也就是永乐帝朱棣诛杀方孝孺十族的地方。所谓“十族”,就是除了九族之外,又加上了“门生”这一没有血缘关系的族群。但是同行的杜慎卿说,“夷十族”之说很不恰当,历史上汉朝法律最重,也不过是“夷三族”,即父党、母党、妻党。而方孝孺家被诛杀的,不过高、曾、祖、考、子、孙、曾、玄,等,只是一族,母党、妻党还不曾及,哪里诛得到门生头上?
听他这意思,好像有点惋惜朱棣下手太轻,不够狠。士人心思之凌乱可见一斑。
不过,我们可就此探讨一下关于九族的问题。什么是九族?《三字经》的说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简单地说,就是从自己开始,上溯四代,下及四代。另一种说法认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以上两种解释,“九族”都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统治者诛杀反对者九族,一为防患未然,一为斩草除根。有血缘关系的人,知根底,来往多,消息灵通。株连政策可以让每个人都提高警惕,下意识地监督亲人。一旦发现问题,为了自保,就会举报亲人。此谓“防患未然”;血缘联系下的亲情,常常遮蔽当事人的判断,宁可向情,也不向理,因为亲人遭受了对方的迫害,不管对错,一旦自己力所能及,往往起而报复,统治者干脆先下手为强,此谓“斩草除根”。
这样看来,关于九族的第二种解释更贴近现实,谁家也不可能从高祖到玄孙九代同堂。人都死了,株连意义就不大了,最多也就是把当事人的祖宗尸骨从坟茔里扒出来侮辱一番,加重当事人名誉上的损失。因此株连也是株连活人。而株连门生就更有可能,师生之间,价值观常常一脉相承,为信念故,起而抗争,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统治者疏忽了一件事:血缘,并非保证复仇的充要条件。恰恰相反,有血缘关系的人,因为离得太近,纠葛最多,对其弱点了解也多,不屑之、不服气,于是成为最坚定的反对派。历史上兄弟反目、父子成仇的例子并不少见。所以,只要自认为正确,充分宣扬自己的理念就是了,在敌对阵营中培养同盟,才是真正的诛其九族。
听他这意思,好像有点惋惜朱棣下手太轻,不够狠。士人心思之凌乱可见一斑。
不过,我们可就此探讨一下关于九族的问题。什么是九族?《三字经》的说法是“高曾祖,父而身。身而子,子而孙。自子孙,至玄曾。乃九族,人之伦。”简单地说,就是从自己开始,上溯四代,下及四代。另一种说法认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以上两种解释,“九族”都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统治者诛杀反对者九族,一为防患未然,一为斩草除根。有血缘关系的人,知根底,来往多,消息灵通。株连政策可以让每个人都提高警惕,下意识地监督亲人。一旦发现问题,为了自保,就会举报亲人。此谓“防患未然”;血缘联系下的亲情,常常遮蔽当事人的判断,宁可向情,也不向理,因为亲人遭受了对方的迫害,不管对错,一旦自己力所能及,往往起而报复,统治者干脆先下手为强,此谓“斩草除根”。
这样看来,关于九族的第二种解释更贴近现实,谁家也不可能从高祖到玄孙九代同堂。人都死了,株连意义就不大了,最多也就是把当事人的祖宗尸骨从坟茔里扒出来侮辱一番,加重当事人名誉上的损失。因此株连也是株连活人。而株连门生就更有可能,师生之间,价值观常常一脉相承,为信念故,起而抗争,也在情理之中。
但是统治者疏忽了一件事:血缘,并非保证复仇的充要条件。恰恰相反,有血缘关系的人,因为离得太近,纠葛最多,对其弱点了解也多,不屑之、不服气,于是成为最坚定的反对派。历史上兄弟反目、父子成仇的例子并不少见。所以,只要自认为正确,充分宣扬自己的理念就是了,在敌对阵营中培养同盟,才是真正的诛其九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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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的而已,九是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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