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待遇标准

 我来答
贾宝骅
2022-12-22 ·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知道顶级答主
回答量:18.5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3367万
展开全部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每周5日工作制。全年法定节假日10天,其中:元旦休假1天,春节休假3天,“五一”休假3天,“十一”休假3天。延长工作时间的,机关、事业单位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加班的天数可由单位内部实行调休。
2、工作人员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婚年龄的初婚夫妻,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3、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正式工作人员,在生育时可享受90天的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5天。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政策
(一)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机关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警衔津贴,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育和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和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个别市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仍为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性补贴全额计发。
(二)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
(三)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60%计发,绩效奖金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60%计发,绩效奖金停发。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或合格)及以上档次,年终一次性奖金停发。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186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西安夜猫子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京彩虹之旅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杭州雪花飘飘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9157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