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所有女人都缠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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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 TA获得超过1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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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古代所有女人都缠足的。

缠足始于南唐后主李煜,李后主有位爱妾窈娘,妩媚 *** ,能歌善舞。

李煜为她筑了六尺高的大莲花台子,饰以宝物细带。

窈娘用帛缠足,使脚纤小屈突而足尖成新月形,在莲花台上展姿起舞,以博后主欢心。

这种风气随之在民间追求时髦的女子之中传播开。

“金莲”之说始于南朝齐东昏侯萧宝卷,宝卷是风流昏庸之辈,他曾让匠人以金莲花铺地,爱妃潘妃袅袅婷婷走过,戏称“步步生莲”。

宋代时,妇女不裹小脚被视为粗人,必须自幼被大人缠成三寸之脚才是美女,于是宋代缠足之风盛行。

为了不使双足放弛,女子在睡觉时还穿着“睡鞋”,式样与弓鞋相同,只是底软,并绣着精致花样,这些鞋多由鞋主人亲手缝制。

元朝时,南方诸多地方规定只准有钱有势人家的女子缠足。

明朝时,下禁令以此分出贵贱,贱民阶级的女子不得缠足。

《浙江风物志》记载,浙江东南地区明文规定“丐户人家男子不许读书,女子不许缠足”。

清朝马上得天下,满族妇女都崇尚大脚,不缠足。

但清军入关后,汉族女性的“三寸金莲”却赢得大清满族妇女的青睐。

清 *** 为了保护游猎民族人高脚大便于狩猎的特点,并从满族女性身心健康角度考虑,多次禁止旗人缠足。

但屡禁不止,仍有许多旗女仿效不疲,缠足之风反而日盛,并有男人非小脚之妻不娶的风气,社会一时以大脚为耻。

满族女子对小脚崇拜达到了狂热的程度,而且缠足风愈来愈烈。

清 *** 掌握政权,满族又无缠足之俗,故视 *** 缠足为罪行,曾多次下令禁止。

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

康熙元年(1662年)再次规定:如查得元年之后所生女子缠足者,罪其父母,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平民则交刑部处置。

情节严重者枷责四十大板,流徙十年。

后有人上奏说规定太严,清 *** 才免禁,民间妇女遂再度恢复缠足。

乾隆后来又多次降旨严禁,乾隆的禁令只煞住满族女子的裹足之风,汉族民间女子依然裹足如故。

康有为在《戒缠足会檄》中说,希望家乡人放弃缠足陋习,并下决心不给自己的女儿缠足。

这一举措使康有为在家乡受到很大排挤。

顺治和康熙两度禁裹足,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清人妇女逐渐被汉化,穿上瘦金莲。

20世纪初,英国传教士立德夫人在中国南方发动“天足运动”,并成立了“天足会”,取得了一定成效,有些年轻妇女放了足。

辛亥革命前后出版的许多报刊大都刊载有宣传放足的文章,赞扬:“西洋天足好不爽快”,宣称“盖放足者,独立之起点,强种之根源。

”有些地方官员还给放足者发放徽章,戴在袖子上,以资鼓励。

《放脚乐》之歌到处传唱:“放脚乐,乐如何?请君听我放脚歌。”

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于1912年3月13日发布命令通饬全国劝禁缠足。

但有些妇女口头上赞成放足,暗地里却偷偷缠足。

民国十八年三月,又发布放足布告。

为解放妇女的小脚,专门成立了领导班子,县长担任班子首脑,对不放足的妇女进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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