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法是什么
三商法是相对于一商法和二商法而言的。所谓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为店铺,无店铺经营的多层次直销(即传销)。它是一种人员销售。
一商法指的是传统的货物销售方法。它以柜台的形式出现,物品摆放在柜台里,等待四面八方的顾客前来购买。
二商法,销售主体以公司的形式出现,从全国各地招来大量的员工为其销售货物,公司与员工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
扩展资料:
商法的历史沿革:
商法虽源于古罗马时代的商事规约,但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意义上的近代商法却是始于中世纪欧洲地中海沿岸自治城市的商人法,正式确立于1807年的法国商法典。
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商法极不发达,20世纪初以来的百年商事立法,主要是引进借鉴西方商法,主要是大陆法系的商法,但新中国改革开放后的商事立法也有不少是借鉴了英美法等的商事立法。
商法的一般原则:
商法的一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现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则。 一 强化企业组织
1、提高企业素质。主要依靠两套法律机制,一是,企业融资和确保企业财产基础的法律机制, 如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资本三原则。二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实现资产优化组合的法律机制,如破产、重整、兼并制度。
2、完善企业结构。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合理分配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主要保护职工利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三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