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证和资格证丢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执业医师资格证是可以补办的,需要以下手续。 申报材料: 补办《医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原持 证人 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公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2、《医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表》(需加盖、出具单位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意见); 3、本人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后退回原件); 6、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黑白照片二张;附注:原证损坏申请换领的,需提交已损坏的原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执业医师法 》第三十一条02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申请人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除有本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医师执业证书。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