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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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1 · 山东宁泰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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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义不同
基本医疗保险是国家为补贴劳动者因就医所产生的费用开支而造成的个人一定的经济损失,从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而“大病医保”,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它是由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险的一种保险,对参保人患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还需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再次报销”,大病医保并非特指什么大病,简单来说,它就是在医保的基础上对医疗费用进行再次报销。
二、交费标准不同
1、基本医疗保险交费标准
a、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交纳。
b、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交纳。
c、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交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交费基数。
2、大病医疗保险交费标准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交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用人单位中途参保的,须按全年标准补交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
三、报销范围不同
1、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a、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照每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报销。
b、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c、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以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等。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等等。
d、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每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2、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大病医保保障范围主要在参保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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