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15000每月交个人所得税多少
工资每月15000元,属于收入比较高的,最高税率达到10%,所以每个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额是不一样的。
因为现在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是按年征收、按月或者按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其中,对于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累计预扣法。即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见下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由于没有提到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所以假设不考虑。这样的话,月工资15000元,每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第一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5000=10000元,对应预扣率表,级数为1,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10000×3%-0=300元。由于是第一个月,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也是300元。
第二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2-5000×2=20000元,对应预扣率表,级数为1,预扣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20000×3%-0=600元。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600-300=300元。
第三个月,按照同样的方法计算,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额为900元。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900-600元,也是300元。
第四个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4-5000×4=40000元,对应预扣率表,级数为2,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所以,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为40000×10%-2520=1480元。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1480-(300+300+300)=580元。
其他月份以此类推。
至于全年,假如除了工资薪金所得以外没有其他综合所得,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15000×12-60000=120000元,对应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级数为2,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2520,所以,全年总共应交个人所得税额为120000×10%-2520=9480元。
月薪扣除三险一金后,超过5000元,就要交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