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司法局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与惩治原则,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切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部门特点,按照从上而下的原则,采取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组织评等方法,认真查找岗位廉政风险点,重点查找单位管人、管钱、管事的管理岗位及与当事人接触的法律服务工作岗位风险点。
2.审定岗位廉政风险点。将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按内容、表现形式、风险等级进行汇总,由党政领导班子层层审核,并以适当方式,广泛征求勤政廉政督查员、行风监督员、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意见建议,最终确认岗位廉政风险点,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报县纪委审查。
3.完善防控制度措施。围绕查找确定的各类廉政风险,制定和完善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八项行政效能建设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及各种法律服务办案程序规则等防控风险的相关规章制度。
4.加强日常监管。通过定期自查、定期检查以及信息监测等手段,加强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履职行为、权力运行、制度落实过程的动态监控,对及时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进行警示提醒、诫免纠错和责令整改,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防范原则:
重视并加强廉政教育、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干部的责任心、意志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筑牢思想防线,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抵御腐败侵袭的能力,从根本上降低内部政治思想道德风险。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学法笔记制度”,加强政治、法制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领导骨干的责任心和综合素质。
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在单位做一名讲道德、讲文明、讲爱心的优秀干部职工,在家庭中当一名讲勤劳、讲孝敬、讲传承的家长和成员。
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带头认真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监督管理。站领导严格执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奖惩措施,严格工作纪律,强化督促检查。激发全站人员工作热情、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