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专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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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包括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
1、学生为本
强调要尊重小学生权益,把小学生作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2、师德为先
强调教师要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能力为重
强调教师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4、终身学习
要求教师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中小学教师职责:
教授小学或中学语文课程。
全力完成学校各期安排的教学工作。
积极参与全校组织的建设性的非学术活动。
积极参与学校和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教研、讲座和会议等活动。
配合部门主管完成其他赋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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