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己辞职公司有赔偿吗
法律主观:
自己辞职公司没有赔偿。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但自己辞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需要承担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劳动者属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包括: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少付工资的; (三)用人单位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