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喜欢看《丁丁历险记》?
我非常喜欢《丁丁历险记》这本书,喜欢其中的每一个故事,我认为这本书写的很好,它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它诞生于那个时代。如果诞生在现在可能不会那么突出,但它其中展现的世界观是非常宏伟的,包括每一个情节都表达的淋漓尽致,关于《丁丁历险记》这本书,我认为它之所以写的好是有以下几点原因存在:
一、主角形象突出。主角丁丁是一个很善良的人。他擅长探索、寻找真正的线索。好人的祖先是一个船长。坏人的祖先是红色拉克姆。三张纸条藏在三个船内,必须三张纸条要重碟在一起密码才能知道,一个船放在丁丁他的国家里,一个船放在坏人的国家里。一个船放在一个小岛上,丁丁和好人都拿到好人知道一个非常非常大的地窖那里面有一座夜鹰是一个人。
二、配角很亮眼。丁丁有一条狗,它的名字有三个,分别是:米卢、白雪和咪罗。他的狗爱啃骨头。他还有一个同伴叫阿道克船长,阿道克船长有一个仆人叫内斯特,还有一位叫卡尔库鲁斯教授。这些配角也是被作者认真塑造出来的,每一个都很有特点。
三、故事情节起伏很好。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奥托卡国王的权杖被坏蛋偷了,丁丁想方设法、克服种种困难夺了回来,放在衣兜里。后来,权杖掉了出去。在路上,幸亏白雪小狗发现了。但是白雪小狗捡了一个骨头,它想带回去。可是,它只能用嘴叼一样东西。如果不扔掉骨头权杖就没法带回去。白雪想拿骨头可它怕丁丁会批评它。所以,白雪拿了权杖。最终,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权杖又回到了国王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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