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
法律主观:
对于卫生许可证办理流程,一般 一、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办证窗口领取并填写《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 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 3 、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 4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证明; 5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核材料;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或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生产经营场所基本卫生设施要求: 1、生产经营场地应当离污染源(倒粪站、垃圾箱、公共厕所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10米以上; 2、经营干点、湿点的场地面积应分别不小于8、15平方米;经营饭菜的面积建议在50平方米以上;兼营其他品种的,其场地面积需要另增; 3、饮食业按照经营面积或就餐座位数分为大、中、小三类型。大型餐饮业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或座位数为500座以上;中型餐饮业面积300-1000平方米或就餐座位数为150-500座;小型餐饮业经营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就餐座位数为150座以下。 4 、厨房(包括原料贮存、粗加工、清洗消毒、烹调场所)与餐厅的面积之比不小于1:2,烹调场所净高度不低于2.5米; 5、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必须设立专用水池;有专用密闭的保洁柜;供顾客可重复使用的毛巾应有专用清洁消毒池和专用保洁柜;大中型饭店必须采用洗碗机,小型饭店采用相应的专用设备;餐饮具必须采用物理方法消毒。 6、熟食专间应设置更衣及洗手消毒设施,配备专用的食品工用具、有效的空气消毒装置、空调、流动水源、食品冷藏设施及工用具清洗消毒设施,专间的温度应低于25度;小型饭店的熟食专间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中型的面积不应小于15平方米,大型的面积不应小于30平方米。并设2次更衣室。 7、必须设置卫生间及洗手设施。小型饭店设1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中型的设3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大型的设6个以上专用洗手设施。 8 、设有与经营场所相对应的仓库,仓库必须通风、并设有防潮、防霉、防毒、防害等防污染的设施; 9 、经现场审核基本符合上述卫生要求。 三、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1、场所基本设施符合卫生要求; 2、从业人员经健康检查和培训合格; 3、卫生制度健全、应当提供的资料齐全; 4、星级饭店(宾馆)应当设有或者落实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机构内应当配备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合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四、承诺时限: 1、受理后,30天内作出同意、限期整改或者批准、不批准的审查决定; 2、批准后10天内到我单位办证窗口注册登记,并领取食品卫生许可证。这是上海的,应该差不多吧,反正能带的都带上,省的来回跑
法律客观:
《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程序第十六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涉水产品许可受理机构应当在接收涉水产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时,向申请单位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资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产品检验结果是否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规范等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做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卫生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报单位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超过规定期限提出延续申请的,应当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四)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单位当场更正,但申请材料中涉及技术性的实质内容除外。 申请单位应当对更正内容予以书面确认; (五)申请材料不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报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补正的申请材料仍然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受理机构可以要求继续补正; (六)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单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其卫生行政许可申请,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告知其审批所需的期限。